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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李沧区畜禽养殖场(点)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李沧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05-21 17:02:21        来源 :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李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李沧区畜禽养殖场(点)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李沧区畜禽养殖场(点)集中整治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李沧区畜禽养殖场(点)集中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生态城区建设,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配合李村河上游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当前由畜禽养殖造成的水质污染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城市饲养家畜家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畜禽养殖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青岛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目标,按照“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的要求,全面提高我区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水平,改变我区城市形象,优化投资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为全面开创现代化青岛核心区域建设新局面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09年12月底之前,完成李沧区畜禽养殖集中整治工作,取缔迁移畜禽养殖场(点),消除散养野放,使李村河上游水质有明显好转。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深入调查,全面摸清情况(2009年2月13日——4月7日)
  由区农业办公室按照整治范围进行全面调查,逐一上门摸清情况,进行畜禽分类分档评估,在此基础上登记造册。
  2、组织力量,广泛宣传发动(2009年4月8日——4月25日)
  由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整治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并以区整治领导小组的名义发布集中整治通告,同时加大对畜禽养殖户的政策宣传力度,明确畜禽养殖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和要求,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各畜禽养殖户主动搬迁关闭的积极性。
  3、齐心协力,开展集中整治(2009年4月26日——12月底)
  根据整治目标和任务,按照“依法、规范、有序、高效”的要求,由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有关部门联动,齐心协力,互相配合,对李村河上游畜禽养殖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行处理阶段(2009年4月26日——8月31日)
  由畜禽养殖户自行对畜禽进行处理,关闭养殖场(点),净化我区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居民居住环境。
  第二阶段:依法整治阶段(2009年9月1日——12月底)
  对极少数经多次教育仍拒不整治的养殖户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置。由区行政执法局牵头,清违办具体负责,环保李沧分局配合,形成联动机制,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涉及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动态性强、整治难度大。成立李沧区畜禽养殖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根据工作进程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和研究工作进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于兴德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相关街道办事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环保李沧分局、公安李沧分局、区农业办公室等部门要切实加强配合,形成联动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加大整治力度,确保畜禽养殖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畜禽养殖集中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负其职、部门联动”原则统一展开。各办事处对各自辖区内畜禽养殖集中整治负全责,并负责组织实施、宣传发动、整治关闭等工作。区有线电视台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信息收集及报道;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畜禽养殖场所私搭乱建的整治工作;区农业办公室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以及畜禽养殖数量的审核、上报;工商李沧分局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养殖场(点)的关闭工作;环保李沧分局负责做好相关执法工作和李村河上游水体水质监测,及时提供监测数据;公安李沧分局负责做好畜禽养殖集中整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区信访局负责做好信访相关工作。
  2、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媒体、宣传栏等,宣传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宣传有关城区禁养的政策法规和城区饲养的危害性,强化市民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积极配合集中整治工作。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畜禽养殖、整治,共同建设和谐城区的良好局面。
  3、强化督查。加强对畜禽养殖集中整治的推进程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将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4、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工作做法,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李沧区畜禽养殖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李沧区畜禽养殖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湧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李沧东部建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赵晋宝 区委常委、副区长
  孙晋华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韩庆萍 区信访局局长
  柳 凯 区财政局局长
  于兴德 区农业办公室主任
  丁海涛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高玉宦 区政法委副书记、
  李沧东部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张丹丹 虎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 杰 浮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丽萍 楼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东华 湘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润强 九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志成 区有线电视台台长
  杨晶海 区清违办副主任
  李 涛 公安李沧分局副局长
  刘子玉 工商李沧分局副局长
  王本金 环保李沧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办公室,具体成员如下:
  主 任:于兴德 区农业办公室主任
  副 主 任:张丹丹 虎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 杰 浮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丽萍 楼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东华 湘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润强 九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 员: 张建中 区信访局副局长
  栾 琳 区财政局副局长
  曹五九 李沧东部建设办公室综合部主任
  刘路明 区农业办公室副主任
  徐 江 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福星 浮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孟勇 楼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银祥 湘潭路街道办事处调研员
  李春喜 九水路街道办事处助理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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