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供电公司办事公开
一.基本信息:单位全称
青岛供电公司
详细地址
青岛市 市南区刘家峡路17号
邮编
266002
联系电话
0532—82952030
电子邮箱
[qd_bgs@sepco.com.cn]
网址
[http://www.sdqd95598.com.cn]
二、服务热线:青岛供电公司服务热线电话:95598
电话功能:咨询查询、故障报修、业扩及日常营业、投诉举报。
三、监督举报渠道:投诉电话 95598(业务方面)0532-82952005(违纪、违法方面)
四、各区营业站服务电话及办公地址:
市公司营业厅:刘家峡路17号 电话:82953301
观城路营业站:市南区枣庄路46号 电话:82953381(抄表)、82953305(收费)
登州路营业站:市北区登州路18号 电话:82953382(抄表)、82953306(收费)
伊春路营业站:市北区伊春路97号 电话:82953383(抄表)、82952749(收费)
杭州路营业站:四方区杭州路10号 电话:82953388(抄表)、82952752(收费)
洛阳路营业站:四方区四流南路189号 电话:82953385(抄表)、82952741(收费)
北部供电部:重庆北路7号 电话:82952876
崂山供电部:银川东路11号 电话:82952886
黄岛供电部:开发区香江路19号 电话:82952273
五、供电设施产权划分
《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
六、青岛市城乡分类销售电价标准
2008年7月1日青岛物价局 青价格[2008]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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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电 类 别 |
电度电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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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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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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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生活用电 |
<1kv |
0.5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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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v |
0.4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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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10kv |
0.6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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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kv以上 |
0.6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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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维修程序 客户提出申请(电话95598) 客户中心(电话、网络) 抢修单位(84871313) 现场服务、故障处理 汇报客户中心 客户回访
八、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
1. 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0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00%;农村地区:平均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7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00%。
2. 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3. 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 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5. 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6. 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7. 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8. 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9. 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10. 电力服务热线“95598” 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九、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
1. 不准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2. 不准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更改收费标准。
3. 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4. 不准对客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
5. 不准为亲友用电谋取私利。
6. 不准对外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
7. 不准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8. 不准接受客户组织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
9. 不准工作时间饮酒。
10. 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提供宣传资料:
1、用电指南问答;
2、用电知识常识;
3、用电知识宣传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