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楼山工业区4个村庄(包括石家、徐家、西南渠、楼山后)搬迁工作自2004年开始启动,目前,绝大部分居民已入住新小区,入住率达88%以上,小区内现有86个楼座,3300户约1万居民。为加强对社区的管理,楼山街道办事处于2005年10月抽调10人组成了临时管理委员会,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搬迁居民提供社区服务。由于新小区是打破原有的村域(社区)界限,4个不同村庄(社区)居民共同居住,原有的社区居委会难以实行有效管理,为此,随着临时管委会工作的开展和居民的要求,成立社区居委会的条件已经成熟,经楼山街道办事处研究,特申请成立楼山街道办事处翠湖社区居民委员会。
当否,请批示。
李沧区楼山街道办事处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文件
青李沧政发〔2007〕49号
李沧区人民政府
关于《楼山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翠湖社区
居民委员会的请示》的批复
楼山街道办事处:
你处《楼山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翠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楼办政发[2007]13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楼山街道办事处翠湖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86个楼座,3300户约1万居民。社区居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
望你办事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做好翠湖社区居委会的组建及社区居委会成员选举的组织指导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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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