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2008年1月29日,区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张东华为李沧区湘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 免去: 刘光伟的李沧区房产管理二处副处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