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清路街道纪工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
| 副标题: |
| 制发机关:永清路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 分 类:200 |
部 门:李沧区永清路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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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力量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根据李沧办字〔2006〕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四个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统筹谋划,有序推进、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把握政策,维护大局),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 各企业事业单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整个自查自纠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4月10日—4月30日)。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手段,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办发〔2006〕9号文件和省、市、区纪委全会及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4月30日—8月底)。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自查,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底数,掌握所涉及的单位、人员等基本情况。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防止走过场,特别是中央确定的重点治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以及频繁发生商业贿赂案件的单位,要深入检查,不捂不盖,实事求是地反映自身存在的问题。 (三)集中整改阶段(2006年9月—10月)。各企事业单位对自查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认清危害,找准根源,认真整改。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汇总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 (四)重点检查阶段(2006年11月—12月)。街道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街道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相关单位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调度检查。 三、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现象的蔓延,是这次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确保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措施。 (一)组织力量排查案件线索。各相关单位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举报投诉网络系统的作用;街道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通举报电话及网络举报信箱,为群众投诉举报创造便利条件;要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二)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商业贿赂行为。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严肃查处涉及国家公务员在商业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坚决纠正和防止在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要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 四、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关意见,逐步建立起防治商业贿赂问题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对国家公务员、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进行深入持久的法律法规、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其廉洁自律、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和坚决反对商业贿赂的意识。同时,要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进行舆论监督。 (二)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企业经营运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理事的机制。要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及社会信用联合管理制度,实施经营者诚信经营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和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和金融管理制度。 (三)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企业自律机制。企业要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 五、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有关单位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一)建立健全机构。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承担日常工作。各企事业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抓紧制定工作方案。 (二)明确责任分工。要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街道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负总责。并积极配合其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合力。 (三)加强政策指导。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要注意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理论研究,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断深入。 (四)强化监督检查。街道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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