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政务公告 政务要闻 政府公文 区长专页 工作监督 规范性文件 政策规定 政务公开

类别:
名称:
依据:
条件:一、救助和奖励的对象及范围:
1.接受义务教育、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中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2.残联系统兴办的残疾人教育培…
程序:1、个人申请
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大学生申请救助或奖励,须由本人在每学年开学前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残疾人证、学生证、高教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时限:每年在规定时间由街道办事处残联将救助、奖励资金统一发放至救助、奖励对象。
材料: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大学生申请救助或奖励,须由本人在每学年开学前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残疾人证、学生证、高教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低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街道残联(在市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中接受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在本学校)填写《青岛市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及奖励残疾大学生申请表》。
收费标准:
受理机构名称:李沧区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
办公地点:李沧区九水路46号
办公时间:救助和奖励资金的发放每年在规定时间由街道办事处残联将救助、奖励资金统一发放至救助、奖励对象(按财政划拨款渠道进行)。
咨询投诉渠道:联系电话:87630817
部门:李沧区残联
面向企业和组织机构:
面向个人:
按主题分类:



  推荐新闻



 
新闻搜索
 高级搜索
推荐新闻
图片新闻
 
视频新闻
论坛精华
 
版权所有:李沧信息管理中心 备案号:鲁ICP备05049791号 主编信箱 teacher@licang.net
热线:0532—87636690 地址:308国道615号1号楼121室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青岛天之翼软件 TZYCMS 内容管理系统http://www.tianzhiyi.com.cn 授权用户:http://www.lica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