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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名称:
依据:补助标准: 一级残疾130元。 二级残疾100元。 三、四级残疾60元。
条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并具有李沧区常驻户口的残疾人。
程序:审批程序: 残疾人本人填写“青岛市市内四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申请表”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残联——区民政依次审批。 补助金发放:<…
时限:
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各一份。
收费标准:
受理机构名称:李沧区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
办公地点:李沧区九水路4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内
咨询投诉渠道:联系电话:87630817
部门:李沧区残联
面向企业和组织机构:
面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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