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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助产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
依据:《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山东省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办法》
条件:1、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 2、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资格; 3、经过助产技术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有接生30例以上新生儿的经历; 4、掌握有关助产技术服务的法律法规和助产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及技术; 5、经区卫生局认可的助产技术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程序: 1、受理申请;2、审查材料;3、培训考核;4、核发证书。
时限:需每年统一组织培训、考核
材料: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2、《医师执业证书》或《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或《护士执业证书》及复印件; 3、人员学历、职称证书及复印件; 4、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及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接生30例以上经历的证明文件。
收费标准:5元
受理机构名称:李沧区妇幼保健所
办公地点:李沧区九水路46号
办理时间:0000-00-00
咨询投诉渠道:66766602
部门:青岛李沧区卫生局
面向企业和组织机构:综合其他
面向个人:证件办理
按主题分类: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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