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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印刷经营许可(审核)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
条件: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程序:1、受理申请;2、现场勘验;3、审核;4、决定。
时限:20个工作日
材料:1、申请报告(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经济性质、面积、经营范围等); 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证明文件; 4、经营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附方位图、平面图); 5、经营管理制度、企业章程、设备清单及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验资报告; 7、设立印刷企业登记表; 8、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收费标准:收费(45.00元)
受理机构名称:李沧区文化局市场管理所
办公地点:李沧区308国道1112号
办理时间:0000-00-00
咨询投诉渠道:咨询电话:0532-87657693,投诉电话:0532-87610793
部门:李沧区文化局(新闻出版办)
面向企业和组织机构:设立准赢,年检办理
面向个人:证件办理
按主题分类:文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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