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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核准
依据:《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条件:在李沧区行政区域内由李沧区卫生局批准的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工作的个人。
程序:1、受理申请;2、审查材料;3、核准;4、上报市局。
时限:区卫生局20个工作日,市卫生局制证为30个工作日。
材料:1、医师资格证书; 2、重新申请注册的,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
收费标准:医师每证工本费25元,护士每证工本费8元
受理机构名称:李沧区卫生局医政科
办公地点:李沧区三零八国道615号
办理时间:0000-00-00
咨询投诉渠道:87627977
部门:青岛李沧区卫生局
面向企业和组织机构:综合其他
面向个人:医疗保健
按主题分类: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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