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图书报刊零售、租赁经营许可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
条件: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程序:1、受理申请;2、现场勘验;3、审核;4、决定;5、发证。
时限:20个工作日
材料:1、申请报告(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经济性质、面积、经营范围等); 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附方位图、平面图); 4、经营管理制度;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证明; 6、青岛市图书报刊零售(出租)许可证申请登记表; 7、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机构名称:李沧区文化局市场管理所
办公地点:李沧区308国道1112号
办理时间:0000-00-00
咨询投诉渠道:咨询电话:0532-87657693,投诉电话:0532-87610793
部门:李沧区文化局(新闻出版办)
面向企业和组织机构:设立准赢,年检办理
面向个人:证件办理
按主题分类:文体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