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许可条件:办理生产许可证:1.具有必要的林木种子繁育和培育条件;2.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林木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3.具有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4.具有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经营许可证:1.具有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能识别所经营种子质量、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3.具有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