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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机关:青岛市李沧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一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7.《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三条 8.《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9.《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第七条、第八条 10.《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二条、第四条
部门:李沧区外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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