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打造“美、畅、亮”的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根据青李沧政发〔2008〕40号(李沧区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虎山路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实施方案。
一、调整城市管理工作体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城市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管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评比。办事处城市管理领导小组设城市管理办公室,由办事处分管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城管中队中队长、街政科科长兼任副主任(详见附件1)
(二)明确城管执法中队的职责任务。城管执法中队接受城管执法局和街道办事处的“双重领导”。
二、明确城市管理工作权责
(一)权责划分思路。以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覆盖”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权责分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思路,由街道城管领导小组对全管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除主次干道之外的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军和个体业户签订责任书,由上述单位和个人对门前环境卫生、秩序、绿化进行“三包”。具体管辖区域划分,要逐片区域予以明确,以书面材料和电子地图两种形式予以记载。
(二)规范工作标准。办事处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对公共管理审批事项进行初审,明确申报材料、工作程序、办理方法和时限要求等,将办理依据、审批依据、执法依据向社会公示,接受建管局的业务培训(详见附件3)。设专人负责,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制度、管理规范和作业标准,做到规范运作。
(三)具体职责划分。
1、社区负责组织宣传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增强居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社区应严格按照青岛市环卫工作标准收集居民垃圾,居民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运送到环卫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集中点或垃圾转运站;负责居民楼院的清扫,小街小巷、辖区责任范围内道路的保洁以及居民公用厕所的保洁和维护。纯城市社区垃圾:居民楼院垃圾收集次数每日不少于3次,(第一次早晨7点前结束,第二次上午9点-11点,第三次下午1点-3点,确保白天不见落地生活垃圾,并定期对垃圾容器和垃圾专用车等环卫设施进行清洗和消杀。村改居社区(城乡结合部)每天清理两次(分别在上午9点前和下午3点前完成)。
“村改居”社区的垃圾大箱由环卫设置并负责清运,社区负责生活垃圾的装箱及大箱周边散落垃圾的清理。居民楼院和“村改居”社区装饰装修垃圾由办事处指导社区设暂时存放点,按时报城管办公室,城管办公室向建管局申请清运车辆(装车由社区负责安排),社区负责旧村和城中村改造现场的建筑和生活垃圾清理,引导开发企业将拆迁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城管执法局指定地点倾倒,督促开发企业设置围挡;未纳入市政改造的沟渠,属于各“村改居”社区集体用地范围内的由各社区负责清淤、维护,城市社区负责本社区、居民楼院内小街小巷道路的日常管理(有物业管理的,社区督促其做好日常管理)。
3、负责本辖区内小街小巷和居住区绿地的日常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巡视,建立和完善巡路笔记。负责辖区内小街小巷占掘路和居住区绿化的树木砍伐、迁移、占用绿地的管理上报工作,并对占掘路的施工现场按相关规定进行动态管理,保证掘路路面的恢复质量。对违章占用绿地者通知其恢复,保证质量。
每社区或小区至少设立1处公众信息张贴栏,杜绝楼院楼道内乱贴乱画,指定1处建筑和装修垃圾集中存放点,严禁乱倒垃圾;楼院内公厕做到每日清扫、水冲3遍,防蝇设施齐全,干净整洁;环卫设施摆放整齐、洁净,灭鼠屋设置合理、安全,无垃圾死角、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小街小巷路面无明显坑窝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排水沟内无杂物,卫生状况良好,市政公用设施功能齐全,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对电力、供热、通信、自来水等施工需要挖掘居民楼院、小街小巷路面时,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社区绿地内保持卫生整洁、无树挂,无死树枯枝,树木草皮修剪及时,树型优美,无病虫害。
4、发现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毁坏绿化,破坏小街小巷,违章占掘路、树木砍伐、迁移、占用绿地,非法设置户外广告牌、灯箱、霓虹灯、招贴栏、条幅、彩旗、拱门等广告形式(规划审批的门头字号除外)等行为,及时报告街道城管办公室,重大的及时协调城管部门采取集中行动。
5、积极与辖区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个体经营业户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将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6、纯城区居委会负责本社区内物业部门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协助做好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换届,按照《物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筹备、组织和选举(换届)工作,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街道办事处确认,到区物业管理部门备案。负责做好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矛盾纠纷的调处。
7、根据上级要求,负责做好专项集中整治和临时交办工作。
8、积极开展 “洁净社区”、“洁净庭院”、“洁净单位” 争创活动。区政府将在全区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洁净社区”、“洁净庭院”、“洁净单位”的评选、挂牌活动,区政府将拿出专款用于活动中优秀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因此,各社区、单位要积极的争创。对物业管理的小区,要积极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竞赛”、“优质服务月”等活动,争取创建“市优小区”和“环境友好物业小区”。
三、调整“城管进社区”模式
(一)补充工作人员。街道办事处分管主任兼任城管进社区办公室主任,执法中队中队长、街政科科长兼任副主任,人员由街政科相关人员、执法中队、建管局派驻街道工作人员组成。城管进社区人员的管理由城管进社区办公室负责,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及时处理辖区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街道城管进社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划分区域,定人、定岗、定责。及时协调处置辖区内城市管理难点,对处置难度较大的,及时向区城管办反馈;城管进社区人员每日对辖区进行全面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城管进社区办公室每月向区城管办汇报工作。
(三)完善工作制度。建立例会制度、培训制度、报告制度、考核制度四项基本制度。城管进社区办公室每月召开各社区及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布置工作任务,同时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城管进社区人员按照职责要求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实地处理问题、准确反馈问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
四、健全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机制
(一)建立考核制度。按照区考核小组考核标准要求,城管进社区办公室每周对社区及相关单位进行一次检查、每双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单位主要领导。
(二)每周一查。即每周由城管进社区办公室根据动态监控得出相应分数,分为日常督查、投诉举报监督、区城管办检查我辖区时发现问题记录本单位周查情况。
(三)双月一考。在区考核前每双月组织一次检查考核,由城管进社区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市、区下达的城市管理工作标准进行。
(四)考核结果。每双月由城管进社区办公室将考核成绩汇总,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总成绩排序后按照分类进行通报。
(五)考核奖励。依据年终考核成绩,分等授予城市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并对相关人员表彰奖励。
(六)考核问责。一是考核成绩连续两次为不合格或全年考核成绩累计三次为不合格并多次给办事处丢分的,由办事处城市管理领导小组 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并与年终评优秀(先进)党委(支部)及先进社区、单位挂钩。
(七)积极推进规范化社区的创建。各社区根据规范化社区创建标准,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具体方案,成立创建工作组织,年内力争使50%的社区达到城市管理规范化标准要求。
(八)营造社会氛围。通过舆论宣传、典型引导、适当激励等措施,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各社区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对城管工作信息进行广泛宣传,使居民群众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全方位了解。各街道及所在执法中队要切实抓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工作,同时要组织社区、单位采取居民公约、发放宣传手册、给居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学习、讨论,加深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形成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
附件:1.虎山路街道城市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虎山路街道“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包路段楼院安排表
3.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标准
4.街道办事处审批项目办理程序
5.街道办事处社区(含村改居社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6.李沧区规范化社区创建标准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虎街政发[2008]27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