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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 岛市卫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卫生管理,全面治理食品摊点占路经营现象,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重点:加强早夜市等食品摊点群的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管。 二、检查内容:1、卫生许可情况;2、健康体检情况;3、加工经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三、检查方法: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科室分片进行摸底检查,配合城管、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四、时间安排: (一)4月——5月为调查摸底和宣传告知阶段:结合日常监督,摸清辖区内食品摊点群底数,并结合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对辖区食品摊点群进行宣传告知,责令限期整改; (二)5月——8月为监督检查阶段: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有计划、有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食品摊点群进行监督检查; (三)9月——10月为巩固提高阶段:采取“回头看”行动,对辖区重点食品摊点群进行督查,巩固整治成果; (四)11月——12月为总结阶段: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治理食品摊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五、几点要求: (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认真研究卫生行政监管措施,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履行监管职责,同时要主动联系、密切配合辖区城管、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共同加强对早夜市等食品摊点群实施监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收集汇总工作情况,按照市卫生局要求组织开展各阶段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加工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摊点或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依法予以处罚,对无证摊点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三)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做好信息汇总报送工作。每月29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和区卫生局医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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