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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李沧区二○○八年财政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制发机关: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 |
| 文件字号:李沧财[2008]8号 |
制发时间:2008-03-10 |
| 发布时间:2008-04-08 |
部 门:李沧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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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转,根据《青岛市财政局2008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和区政府工作要求,对我区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李沧区二○○八年财政监督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李沧区二○○八年财政监督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转,根据《青岛市财政局2008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和区政府工作要求,2008年计划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外资企业进行抽查。财政检查工作将依据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监督工作规则》和李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李沧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结合李沧区财政管理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李沧区2008年财政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一、 检查目的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区第四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按照区委书记王作安同志在区四届三次全委会上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检查内容 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监督,重点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情况、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性财政资金监督,深化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财政内部监督,促进自身规范有效管理;探索开展财政资金事中监督,扩大监控领域。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1、被检查单位: (1)青岛宏利棉针织有限公司。 (2)青岛丽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青岛荣花边有限公司。 (4)青岛星电电子有限公司。 2、检查内容:2007年度企业财务报告、账目和为其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实施时间:2008年3月至4月。 4、检查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采取进点检查方式进行。 (二)行政事业单位执行会计制度情况检查 1、被检查单位: (1)东部建设办公室。 (2)拆迁服务中心。 2、检查内容:贯彻执行会计制度情况,财政资金规范性检查。 3、实施时间:2008年3月至8月。 4、检查方式:采取进点检查方式进行。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 1、被检查单位和检查项目: (1)妇幼保健所:医疗收费项目、妇幼保健档案IC卡工本费项目。 (2)疾病控制中心:医疗收费项目、预防性体检费。 (3)卫生学校:培训费项目。 (4)成教中心:学费、考务费项目。 (5)进修学校:学费、考务费项目。 (6)电大李沧分校:学费、考务费项目。 (7)小学生教育基地:培训费项目。 (8)城市建设管理局:掘路费、站路费、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公共卫生费、树木补偿费、以资代劳费项目。 (9)拆迁办公室:拆迁管理费项目。 2、检查内容:2007年单位收费情况、收入缴库情况、经费支出情况。 3、实施时间:2008年5月至8月。 4、检查方式:采取进点检查方式进行。 (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 、 1、被评价单位和评价项目: (1)劳动局:“金蓝领”实训基地经费项目。 (2)老龄办:老年教育培训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3)农业办公室:植被恢复费项目。 2、评价内容:经费使用合法性、规范性检查,资金有效性的评价。 3、实施时间:2008年7月至9月。 4、检查方式:采取进点检查方式进行。 (五)财政内部审计 1、被检查单位: 政府采购办公室。 2、检查内容:政府采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政府采购资金划拨流程。 3、实施时间:2008年10月。 4、检查方式:采取进点检查方式进行。 (六)财政资金事中监督 1、被检查单位和检查项目: (1)振华路街道办事处:新建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2)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扩建计生服务中心、无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四项手术免费项目。 (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资金项目。 (4)教育体育局:特困生补助费。 2、检查内容:检查2008年首期资金支出、核算情况,规范后期资金使用。 3、实施时间:2008年3月至12月。 4、检查方式:采取进点检查方式进行。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各业务科室、局属单位的共同职责,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作为牵头科室,财政局会计科、预算科、国库科等相关科室、资金核算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要积极协同配合,形成财政监督整体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把财政监督工作真正融入财政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实现监督与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密切配合,积极准备 被检查单位接到监督检查通知后,要自行组织自查工作,并书面汇报自查情况,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相关材料。 1、自查材料内容包括: (1)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所处的地域和各明细项目之间的关系等因素;立项和批准依据;项目具体实施是否按预期计划推进;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经费使用情况。其中:经费收入情况;经费支出和经费结超情况。 (3)资金管理情况。其中:针对资金管理制订的规定,项目的财务管理情况和会计基础工作情况,是否按规定单独核算;采取的具体管理做法和好的经验;项目的产出情况,即取得的效果和效益。 (4)存在问题和改进办法。 2、被检查单位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批复或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文件及项目明细预算;项目的会计凭证、账册、决算报表及决算批复文件;财政或审计部门的《检查结论》;项目招投标材料、工程预算书、工程施工与监理合同、工程决算书、项目验收材料等;项目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的项目完成报告以及和支出项目直接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坚持原则,保证质量 检查人员要认真搜集检查证据,编制工作底稿,填制有关表格,确保附件要完备、数据要准确。严格遵守财政监督检查规定,严守工作秘密。 1、正式检查。按照检查程序第一步收集和审查有关资料;第二步审查有关帐表和凭证;第三步对有关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 2、总结报告。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成绩和问题作出恰当的评价。检查工作结束一个月内,下达财政监督检查结论,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上报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四、结果应用 财政监督成果的运用是实现财政监督工作的根本目的。一是根据财政监督结果分析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把监督成果的应用与预算执行相结合,不断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二是把监督成果与预算调整及下一年度项目预算支出安排相结合,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三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提请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相应处理,真正实现监督与管理的有机结合,为实现李沧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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