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政府关于企业改制的要求,结合办事处的实际,现就关于村(居)企业改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通过改制,建立产权清晰、债权明确的现代公司制度,使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不断发展壮大,为村(居)资产整体股份制改制打下基础。
二、时间安排
各村(居)公司所属集体企业,力争2004年改制结束。
三、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必须把企业改制列为经济工作的重要议程,专人负责,专题研究,组织企业学习有关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调动企业改制的积极性,增强企业改制的透明度。企业改制应做到公开、透明,并向村民公示。要及时召开公司集团会议,对改制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研究,形成会议记录。要及时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征求意见,通报企业改制情况,做好改制的宣传工作,妥善安置职工。
2、严格改制程序。必须由两个互不关联的评估机构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企业的情况必须真实清楚,特别是债权、债务、土地面积,职工情况必须准确无误。帮助改制企业及时办理变更工商、税务登记。企业改制前,公司应将对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及时上报办事处,并提供相关资料。
3、有条件的单位应积极探索公开招标,多方参与的改制方式,吸引更多的资金和社会力量,进一步提高改制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附:村(居)上报办事处资料
附:村(居)上报办事处资料
1、 改制企业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决议
2、 改制企业向村(居)公司提出的改制申请
3、 村(居)公司向办事处提出的企业改制申请
4、 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报告书各一份
5、 村(居)民代表会关于企业改制的会议记录和改制建议
6、 改制企业股东名册、出资情况
7、 公司章程
8、 募股说明书
9、 可行性研究报告
10、职工花名册及企业安置职工的意见
11、工商局核准的新企业名称复印件
12、企业向主管部门呈报的改制形式
13、村(居)向办事处呈报的改制形式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