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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李沧区河道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  题  词:城乡建设 河道整治△ 方案 制发机关: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字号:青李沧政办发〔2007〕42号 制发时间:2007-08-08
发布时间:2007-08-08 部  门:李沧区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李沧区河道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对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八月七日
                                              李沧区河道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现阶段,李沧辖区内李村河、楼山河、板桥坊河等流域直排入河污染物总量仍然较大,河道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河流水质远达不到功能区标准,已严重影响我区乃至青岛市的形象。为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提升我区综合竞争力,区政府决定对李村河、楼山河、板桥坊等流域进行综合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李村河、楼山河、板桥坊河干流及所有的支流,其中的各类排污口(直排口、雨水沟、城中村排水沟渠等)和流域汇水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饮食业经营单位等(以下简称重点调查单位)的污水排放以及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放均纳入此次整治范围。
    二、整治内容及目标
    1.对各流域的排污情况进行调查
    摸清李村河等流域排污现状,找准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内容包括重点调查单位的总排污量、工业排污量、生活排污量、排河量、排入二级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直排海量以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情况等。
    2.环保、城管、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杜绝流域内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等现象,根治“脏、乱、差”,使干流和支流水质有明显好转。
    3.清理、取缔影响河道水质的各类排污口。做好市政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和日常维护,做到既截污又治污,防止市政污水对河道的污染。
    三、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1.各流域排污现状及截污情况调查
    对排入李村河、楼山河、板桥坊河等干流及其支流的所有排污口进行水量、污水性质、水质、污水来源调查,对设在干流的所有排污口、支流安排有关监测。摸清截污干管和支管的建设、维护情况。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建管局、各有关办事处
    2.加强对工业污水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严肃查处工业污水超标排放和私自接入雨水管网或排入河道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加强对饮食经营业户污染物排放的管理,严禁将餐饮污水接入雨水管网或直接排入河道,厨余垃圾必须集中收集。严肃查处无排水许可证或乱排污水、乱倒厨余垃圾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
    4.加强畜禽养殖排污管理,杜绝养殖污水和粪便进入河道;取缔非法养殖业户。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各有关办事处
    5.加强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的管理,做到日产日清,严肃查处乱堆乱放行为。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环保分局、各有关办事处
    6.规范单位、经营业户和居民生活污水的排放,禁止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或排入河道。
    责任单位:区建管局、环保分局、各有关办事处
    7.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截污干管、支管的建设和使用、维护情况,协调市排水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尽快解决污水管网低点冒溢和管道断裂问题;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东部开发建设,逐步实现流域内雨污分流。
    整治期间,重点取缔李村河支流和干流上的各类排污口(工业污水排污口、生活污水排污口、雨污混合排污口、城中村排水沟渠等),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首先取缔排污量大、水质较差的排污口。
    责任单位:区建管局、东部办、环保分局
    四、工作步骤及工作方式
    1.调查摸底(7月份)
    现场调查,结合现有材料,7月底前对流域污染形成初步调查报告,明确整治重点。
    2.重点查处、全面整治(8-10月份)
    定期组织联合执法,对发现的所有问题,各有关部门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责任分工,及时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确保整治效果。
    对各流域的现场执法检查,要采取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
    协调有关部门完成辖区内污水管网低点溢流位置的调整和断裂管道的修复。
    环保分局每半月对主要河流断面、直排口取样监测,监测数据及时汇总上报区政府。 
    3.总结分析(11月份)
    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形成报告,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分管区长任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同时成立联合执法队伍,由各有关单位业务骨干组成。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联合执法队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通报发现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确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遇有重大问题,联合执法对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2.加强执法监察。区监察局紧密跟踪联合执法情况,对发现问题不及时查处,或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3.加强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出一期工作简报,报区政府和市环保局。要组织区电视台等媒体及时报道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公开举报电话,动员全区人民对乱倒污水、乱扔垃圾等不法行为进行举报,推动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附件:
    李沧区流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晋宝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葛福宏 环保李沧分局局长
    成 员:王玉萍 区监察局副局长
    刘方克 区建管局局长助理
    寇光军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助理
    魏立江 区新闻中心主任
    李 涛 公安李沧分局副局长
    王本金 环保李沧分局副局长 
    李德奎 工商李沧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李沧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本金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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