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票款分离”,是指在非税收入征收过程中,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资金收缴和票据开具相分离的办法。
??? “票款分离”缴款程序如下:①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②缴款人持缴款书有关联次到代收银行办理缴款手续。③代收银行可以收取现金,也可以通过支票、银行卡等办理转账手续。④款项收妥后,代收银行在“回单联”上盖章后退缴款人,“银行留存联”和“支票附单联”由银行留存。⑤缴款人将代收银行盖章的“回单联”带回执收单位,执收单位据此向缴款人出具收款收据。
??? 一般情况下,执收单位开具缴款书后,由缴款人到附近银行网点缴款。对于地处偏远、银行代收网点少的地区,缴款人也可以要求执收单位收取款项并出具收款收据,由执收单位集中到代收银行办理缴款手续。
(编辑:荆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