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区居民:
??????? 您好,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我区居民家庭住房情况和住房需求,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问题,加强宏观调控,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为政府建立房屋保障体系、制定各类房屋建设规划提供科学的基础数据和依据。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经李沧区政府批准,决定于2008年5月26日至6月30日,在我区开展一次居民家庭住房情况及相关信息的普查,全面掌握全区所有居民家庭的住房、户籍、收入等情况及其它相关信息,并以此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数据库和动态管理系统,作为我区为居民家庭提供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实物配租住房的基础信息。
??????? 此次调查为政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请您自觉履行诚实申报的义务,积极配合入户调查工作人员做好相关调查工作。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关于保密责任的规定,我们承诺为所有被调查家庭保守秘密,调查内容不对任何个人和部门提供。
??????? 对于调查工作给您及家庭带来的不便,我们谨表歉意,并对您的支持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李沧区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