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区调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10月8日,我区调整了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傅明先代区长任组长,区委赵宝玲副书记、张杰、杨湧、赵晋宝、刘宝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局长兼任。 (区整治办)
二、李沧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制定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我区提出了8项任务、9个100%和17项工作目标,分别是: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⑴全区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⑵基本解决农产品生产基地使用违禁农药、兽药、鱼药和饲料添加剂的问题;⑶杜绝违规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⑷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⑸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3、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6)辖区内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⑺街道办事处、社区的小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4、开展餐饮业消费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⑻彻底解决辖区的餐饮经营单位、小吃店、路边店、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⑼辖区所有食堂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⑽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
5、开展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⑾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使药械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化、法制化。
6、开展猪肉等畜禽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到今年年底,⑿我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入市备案生猪屠宰企业。⒀8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
7、开展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⒁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⒂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8、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到今年年底,⒃我区备案种植基地(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100%得到清查;⒄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产品进出口监管明显加强。 (区整治办)
(编辑: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