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文华,女,39岁,家住李村街道东山社区。公婆视她为亲闺女,邻里夸她是好儿媳,各级组织也授予她多项荣誉称号。用平凡感人的事迹,为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做出了表率。
??? 1993年上半年,结婚的第三年,刘文化65岁的婆母突患脑栓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立。还在上班的刘文化毫不犹豫地把不满周岁的儿子托付给邻居邻居家照看。在此后近两年的时间里,她靠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在工厂和婆家之间来回穿梭。1995年,当时不满30岁的她主动要求下岗,毅然回到家里,担负起照料婆婆的重任。为了更好地照顾老人,她与婆母同吃同睡一床,日夜精心照料着老人。期间曾有几次重新上岗的机会,她都依然放弃了。在她的精心服侍下,老人从未出现褥疮,病情一直很稳定。由于不上班,再加上丈夫的工资也不多,全家的收入受到一定影响。多少年来,全家生活非常节俭,她从未买过一件像样的衣服和化妆品。但对婆婆和公公的生活,基本上是老人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尽量让老人穿新衣,不让老人受半点委屈。
??? 她13年如一日,细心地伺候患病的婆母,用孝心为婆家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社区群众纷纷称道老人“摊”上个好媳妇,社区里出了个大“孝星”,刘文化先后被评为青岛市“五好文明家庭标兵”、岛城十大孝敬好儿媳、李沧区“十佳优秀好儿女”、街道“十佳文明市民”等荣誉称号。
(编辑: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