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李沧区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12月7日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 青岛市李沧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李沧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元升所作的《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李沧区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区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维护司法公正,为李沧建设繁荣、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青岛核心区域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