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9年1月14日在青岛市李沧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光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今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主题活动,切实打造“公平公正 情法交融”的检察服务品牌,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协调发展,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立足经济发展大局,努力服务“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
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积极参与平安李沧建设和奥帆安保工作,为李沧经济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探索“严打”的长效工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密切配合,紧紧围绕影响我区治安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突出打击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重大盗窃、抢夺等侵财性犯罪和毒品犯罪,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确保奥帆赛的正常进行和李沧的平安稳定,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79件462人、起诉365件599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严格执法,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诉讼参与人提供平等的司法保护,对依法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需要逮捕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或不予起诉34人,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40余件,对3件轻微刑事案件成功适用了刑事和解,建议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突出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李沧经济发展提供洁净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腐职能作用,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坚决惩治商业贿赂犯罪和发生在国有企业、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案件,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19件19人,立查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起诉15件15人,判决17件18人(含滚动数),其中立查了市人防办副主任赵某、工程处副处长张某、城阳人防办主任、城阳行政执法局局长涉嫌受贿串案4件4人、蒋某等侵吞企业破产清算资产职务犯罪1件3人,均为大要案,赵某、张某、蒋某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效促进了政风的清廉。积极探索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技术骨干或重点部门人员实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依法立查的青钢高速线材厂副厂长王某,在充分考虑其系省冶金专业技术革新能手,已悔罪并有自首表现的情况下采取取保候审,使其可以重返工作岗位,保障了企业在奥运期间正常生产经营。
建立职务犯罪预警机制,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转变,通过向区域内发案单位发送检察建议的方式,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定期回访,督查整改落实。就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过程中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和部门进行前期预防,开展图片巡展、法制讲坛、联合研讨等形式的预防宣教活动和以“廉政短信、公益广告”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温情”预防模式,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和文化氛围。
三是切实维护法律的公正权威,为李沧经济发展提供平等有序的司法保护。全面履行对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突出了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漏捕、漏诉等打击不力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的诉讼监督力度,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追捕犯罪嫌疑人13人,追诉漏犯8人,追诉漏罪5起,其中,追捕的犯罪嫌疑人曲某因涉嫌票据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判决的严肃性,对法院判决正确的申诉案件,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息访息诉工作,明法析理,定纷止争,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环节共息诉民事案件50余件,防止了越级访、集体访、非正常访的发生。
二、强化民本责任意识,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用扎实有效的工作打造我院“公平公正、情法交融”服务品牌,积极赢得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是努力拓展民声渠道,广泛收集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盼。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实施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和季通报、年见面制度,制作人大代表监督卡,发送征求意见函,为人大代表监督检察工作提供无障碍监督的平台。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当地人大代表座谈会、搞一次明察暗访、做一次回访性调查、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大接访、搞一次大范围的民意问卷调查),成立民意调查小组深入社区、街道开展民意调查、发送调查问卷,切实了解民意民声,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向群众的开放度。建立“一网两线三基地”的民情民意收集渠道,设立网上民生邮箱,接受群众网上求助,开通24小时“民生检察热线”和“检察长热线”,以李村大集、社区、大企业为检察机关普法宣传、举报申诉基地,构建李沧区全方位的举报宣传网,架设与百姓沟通的桥梁,拉近了检察机关与民众的距离。
二是扎实开展工作,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通过“检察长热线”受理了一起初中生被其他在校生敲诈钱财的求救电话,迅速对受害学生予以保护,与校方联合召开家长座谈会,为问题学生及家长提供法律帮助,有效地防止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的发生。积极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领域,不断创新检察建议的发送范围和渠道,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督促有漏税行为的被申诉人补交税款,对一起因开发商少缴土地出让金致使48户购房者八年无法办理产权证的群体性申诉案件,通过发放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国土资源局催缴土地出让金,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建立检察职能延伸服务制度,协调处理好法、理、情三者关系,开展了救助年迈的、生活贫困的犯罪嫌疑人家属活动,使大墙内的犯罪分子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充满对社会的感恩,积极配合改造,使惩治与教育效果更好地发挥出来。
三是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在教育感化中体现严格执法与人文关怀的统一。本着预防为主、惩办为辅的原则切实开展监外执行罪犯考察和青少年维权工作,在社区内设立检察工作站和普法教育点,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开通矫正热线和24小时青少年维权热线,接受监外执行罪犯和青少年的法律求助。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检察建议2份,审结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案件15件27人。帮助监外执行罪犯解决生活、生产困难,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创新“提”前介入未成年犯罪案件办案模式,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之前介入,对无逮捕必要的未成年人,建议公安机关不予提请逮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使未成年人得以重返校园,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
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和工作创新,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检察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一是坚定不移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永葆政治坚定和作风清廉。继续深入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实践活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通过上党课、专题辅导、座谈讨论、正反剖析会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和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层层落实廉政责任制,健全和完善了任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等制度,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干警廉政承诺制度,加强了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确保队伍自身政治坚定性和作风廉洁性,实现了“检察人员无违纪、执法办案无违法、行政管理无事故”的“三无”目标,队伍管理的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
二是切实抓好干警执法能力和执法规范化程度的提升,确保执法质量和效果。着力在优化队伍的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上下功夫,注重系统培训和实践练兵,开展分类培训和岗位竞赛,制定了干警五年在岗培训计划,在时间与经费上给予干警支持。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和流程,建立了案件质量汇报制度和重大案件一案一总结制度,细化工作的实体和程序标准及职责要求,有效的防止了执法的随意性。实施了办案科室、检委会秘书科、档案室、纪检监察、控申部门联手审查案卷的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确保了案件质量。
三是以科学的方法和发展的眼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发展模式。制定了《服务“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区域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全力优化服务环境,为我区加快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同时,在机关内部突出抓好科学考核激励体系、案件管理体系、检务管理体系建设,注重动态考核与评估。建立信息化办公和办案体系,充分依托高科技装备逐步实现文件无纸化流转、数据网络化传输。全面实施全程录音录像技术,确保办案安全和快捷指挥,提升案件突破能力。探索建立检察干警人才分析和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和竞争机制,整合检察资源,配强配齐党组和中层,激励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全面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以文化发展带动检察工作全面进步。将廉政文化向社会化方向拓展,开展了送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提升机关管理精细化水平,修改完善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章程,将“精心是态度、精细是过程、精品是成绩”的工作理念作为一种文化加以倡导和推进。进一步营造文化氛围,通过举办法学理论研讨、知识竞赛、文艺汇演、体育比赛、书法摄影绘画展览等活动拉近了干警间的距离。将“和谐”检察的外延不断扩大,依托文化交流平台,开展检、企共建活动,促进检察文化与企业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强化检察文化“亲民、便民、为民”意识,推动我院整体工作进入了全市先进行列。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研讨会上交流,青岛日报头版予以刊发。
各位代表,今年以来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无不凝结着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位代表的心血、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任务
回顾一年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机关自身工作机制还需要创新发展,存在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方式方法;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干警的综合素质、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理念、执法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四是基础装备建设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下大气力解决这些问题,并不断实现检察工作的新跨越。
一是以全面保障区域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作为检察工作切入点,切实为李沧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紧紧把握市委市政府“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思想为李沧带来的机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区域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为把李沧建设成为现代化青岛核心区域而贡献力量。
二是以全面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司法期盼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落脚点,在关注和保障民生上出新举措。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了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把法律监督的成效更多地体现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把维护好人民权益永远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
三是以全面提升检察干警政治坚定性和执法专业化为检察工作的内在动力,切实提升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水平。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切实增强廉洁从检的自觉性。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专业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使广大检察干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促进者。
四是以全面接受监督制约和推进“阳光检察”为检察工作的组织保障,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执行监督法,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健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大力推行“阳光检察”,建立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评判检察工作的机制,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执法监督员制度,建立“检察开放日”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到检察机关视察,让社会各界更加充分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新的一年中扎实深入地开展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保障区域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