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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01-14 17:23:20  来源 : 李沧在线  浏览:  进入论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1月14日在青岛市李沧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元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及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二00八年工作回顾
        2008年以来,区法院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司法,打造公信法院”为目标,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一抓二促三突破”等活动,创新机制,突破亮点,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受理各类案件5198件,审执结5459件(含旧存),结案率105.02%,涉案标的额六亿多元,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中新社内部信息》、《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刊发文章,对我院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和“执行110”等创新工作经验做了深入报道。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省高院院长周玉华、市中院院长邹川宁也分别对我院的经验做法做了重要批示。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
        ——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26件,审结332件(含旧存),结案率101.84%。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预防犯罪职能的同时,做到定罪量刑与化解罪案矛盾并重,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实施“铁案工程”,严把案件质量关,审结的案件中,检察机关无一抗诉。加强少年审判工作,设立了少年审判综合合议庭,共受理少审案件35件,审结37件(含旧存),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进一步深化“平安李沧”工程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一体化机制,安置两名生活困难的缓刑犯就业,对49名外执犯进行了回访帮教。实现全社会联动管理考评,联合公检司机关和街道办事处,向社区服刑人员发放“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登记证”(简称“一卡通”),对预防重新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立未成年犯前科封存制度,使未成年犯在升学、复学、就业、技术资格考试方面受到有效保护,该制度系全国首创。2008年11月19日,全市法院恢复性司法暨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现场观摩在我院进行,最高法院、省高院与会领导对我院的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增勇对未成年犯前科封存制度做了重要批示。中新社、人民网、《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235件,审结2348件(含旧存),结案率105.06%。民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制定调解工作流程,实行诉前、立案、庭前、庭中、庭后和判前全方位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整个审判过程,推行“五心调解法”,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进一步深化委托妇联、工会调解机制,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大力开展社区调解网络建设,“大调解”工作格局初步形成。2008年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1.17%。
        进一步深化“法庭在社区,平安进万家”活动,丰富法庭进社区的形式,以社区开庭、法制讲座等为载体,大力弘扬法制文化,不断扩大法庭在社区的影响力,提高居民法制意识。选择典型案件到社区开庭10余次,邀请社区居民到法庭旁听案件3次,举办法制讲座5场,与辖区调解组织座谈2次。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我院开展“法庭进社区”情况进行了报道。
        ——强化商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1192件,审结1334件(含旧存),结案率111.91%,结案标的额3.7亿元。商事审判坚持以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不断优化投资和经营环境,重点处理好大中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案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贯彻落实“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妥善处理多起企业破产案件和涉及社会稳定的股东权益纠纷,积极为我区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进一步深化“诚信防火墙”工程,通过开展专题走访、座谈、巡讲、法律咨询及典型案件讲评等“五个专题”活动,帮助企业预防经营风险,减少经营损失。2008年3月开始,我院在《青岛财经日报》上开辟了“诚信建设”专栏,刊登商事审判的典型案例,邀请各大中型企业和商业实体参与探讨诚信建设,进一步扩大“诚信防火墙”工程在全市范围的影响,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坚持和谐司法原则,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4件,审结52件,结案率96.3%。行政审判坚持和谐司法原则,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监督与支持并举,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协调机制,加强与政府及各部门的协调与联系,将协调工作贯穿于行政诉讼的全过程。依法做好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工作,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5件,其中17起案件的当事人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同时,积极参与我区的“两改”工作,在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安排一名庭长和一名法官协助区有关部门处理好拆迁中的涉法问题,推进拆迁工作;对拆迁过程中引发的行政纠纷,审判法官积极与区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及时化解矛盾,减少行政诉讼案件近百起,有力促进了我区“两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构建全新执行格局。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62件,执结1023件,执结率75.11%;执结恢复执行案件504件,合计执行案件1527件,执行标的额近两亿元。执行工作牢固树立民本意识,对被执行人生活、经营困难的案件,本着“扶持发展、和谐共赢”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其生活和经营困难,促使困难被执行人在有条件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实现双赢、多赢局面。
        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推出多项新机制,着力解决“执行难”。一是创建公开管理机制,在全省率先研发执行案件公开查询系统,将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当事人公开,使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二是创建执行速执机制,增强快速执行能力。2008年初,将速执案件范围由1万元逐步扩大至5万元以下,8月份又专门成立了速执组,将所有案件纳入速执程序,通过完善“执行110”常设值班制度等措施确保“速执机制”取得成效,速执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至21天。三是建立全区联动机制,在区委政法委的支持下,从辖区124个单位聘请了146名协助执行员,并将协助法院执行情况纳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在全区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大执行格局。2008年11月4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现场会在我院召开,推广了我院工作经验。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深化“我公正,你放心”司法服务品牌建设,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从当事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要入手,改进工作作风。在全院开展了“假如我是当事人”的大讨论和“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把“我公正、你放心”的司法内涵充分体现在工作中,努力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一抓二促三突破”主题活动,建立教育学习机制、谈心沟通机制和考察考核机制,不断强化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聘请各行业的专家学者为干警授课,开拓视野,扩大知识面,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切实增强法官队伍综合素质,努力提高把握和服务大局、把握和化解社会矛盾、把握和疏导社情民意、把握和理解法律精髓、把握和处理经济与社会新情况、新问题等五个方面的能力。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化“清廉法官”工程,持续开展“树正确人生观,做清廉法官”大讨论活动,认真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家庭帐、人格帐、荣辱帐,提升反腐倡廉意识。建立了业外活动“十不准”规范和“八小时以外”活动自我监督卡制度。建立了定期走访家属制度,通过召开家属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全面掌握情况,做到防微杜渐,以廉洁促公正。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聘请专业人士和专门的设计制作公司,为我院整体文化建设进行策划和设计,制作了整体工作及执行、社区矫正等创新工作的专题片,印制了法院文化手册。举办了多种球赛、文艺汇演、诗歌朗诵会等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在区第七届机关运动会上取得总成绩第一名。组织2次“大学习大讨论”论坛和经验交流会,13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畅谈学习心得体会和工作经验,营造了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

        (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民本意识
        ——细化窗口服务环节。推出仪表形象规范性标准,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穿着法官制服要整齐清洁、举止端庄、精神振作;推出司法形象规范性标准,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依法办案、廉洁自律、公开公正的良好形象;推出服务形象规范性标准,要求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主动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总结出审判服务“忌语”,在工作中禁止使用30多条不文明用语,树立文明司法、热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加大便民服务力度。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立信息实时查询系统和滚动式通知公告发布系统,方便当事人准确掌握开庭时间和庭审安排。建立规范的诉前疏导机制,及时做好立案前对当事人的释法疏导工作和思想转化工作。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开通了24小时立案服务咨询热线,保证当事人在8小时之外也能随时进行法律咨询,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一年来,值班法官为2000多名当事人提供了咨询。
        ——妥善处置涉诉信访。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227件次,院长接待来访90人次,答复处结率为100%。开展了领导带案下访活动,对所有信访老户重新进行了梳理排查,院领导进行分工负责,包案到人,与信访当事人面对面谈心,努力使其罢访息诉,18起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处理。认真排查信访隐患,奥运期间未出现进京上访事件;到京值班人员圆满完成了信访稳控任务,得到了区委和上级法院领导好评。
        ——落实司法救助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完善诉讼“绿色通道”,对207件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1万余元。认真落实刑事被害人和困难申请执行人救助制度,向25名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或家属、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151000元,缓解了当事人的生活困难,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赢得了群众赞誉。

        (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强化内外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主动向区委汇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聘请了部分人大代表为廉政执法监督员,建立了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定期发放意见函,征求意见和建议2次;将人大代表的监督关口前置,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观摩执行3次;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持人大监督。
        ——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对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1起民事案件,认真进行审理并及时予以纠正,妥善处置检察机关的合理化建议,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定期向区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聘请部分政协委员担任廉政执法监督员,邀请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和案件执行,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评议卡,设置廉政评议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群众监督作用,选聘的31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一千余起,人民陪审员花光春的事迹被《老年生活报》予以报道。
        ——强化庭审观摩与判后答疑。严格落实公开开庭制度,实现庭审、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实行排期庭审观摩,由院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对庭审情况进行观摩评分,对发现的问题定期讲评,切实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认真开展判后答疑工作,200余起案件判决后,审判法官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答疑,释明判决理由和原因,促使当事人正确理解和接受裁判,上诉率明显降低,罢访息诉率明显上升。
        ——强化审判监督与质量评查。不断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考核体系》,努力把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坚持院长抽查案件与审监庭每月案卷评查相结合,将案卷评查比例由20%提高到40%,全年共抽查案卷1992件。严格评议登记制度和讲评制度,提高办案法官的责任心;坚持改判发回案件听证制度,定期召开讲评大会,分析原因,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各位代表,2008年区法院的各项工作比往年有了较大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正确领导、严格监督和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领导同志们也给予我们有力的监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审判力量严重不足,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影响审判执行工作的一些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如涉诉信访压力较大;执行工作尽管有明显好转,但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不高;经费保障体制还不够完善等。三是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与“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目标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制度不够完善、管理尚待进一步规范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加以解决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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