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执行110”破解“执行难”顽症。
完成情况:
★近期,中新社内部信息以《李沧:“执行110”破解“执行难”顽症》为题,登载了我区的相关经验做法。
★8月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各区、市法院,中院各部门转发了通知,对我区开展“执行110”破解“执行难”顽症”的做法给予了肯定。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邹川宁同志作出批示:李沧区法院“执行110”机制,创新了执行方法,方便了当事人,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新思路。建议将李沧法院的经验在全市推广。(附件一)
★8月12日,法制日报第8版以《探访全国首个全天候法院“执行110”》为题,登载了我区的相关经验做法。(附件二)
附件一:转发文件(截取)
附件二:《法制日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