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李沧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和强化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切实落实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市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规范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二条? 考核由区城管办牵头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参加,组成考核小组,以“每周一查、双月一考”的考核模式开展考核工作。考核总分100分,每周一查40分,双月一考60分。
??????? 第三条? 考核实施分类分组考核。考核范围共分4组:一是专业组,包括市政公司、园林公司、环卫公司;二是纯城区办事处组,包括振华路、永安路、兴华路、兴城路4个街道办事处;三是含村改居社区办事处组,包括李村、浮山路、虎山路、永清路、楼山、湘潭路6个街道办事处;四是纯村改居社区的九水路办事处。
??????? 第四条? 每周一查,即每周由城管办根据动态监控得出相应分数,总分40分,分为日常督查、投诉举报监督、部门和办事处相互监督三部分。其中日常督查20分,由区城管办每周进行,月底汇总并综合评分;投诉举报监督15分,由城管办负责对通过群众电话评议、城市管理公共指挥中心转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有关城市管理投诉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后得出;部门和办事处相互监督5分,部门或办事处在自行组织的日常巡查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或办事处职能、责任范围未处理事项,同时“抄告”单位和城管办,由城管办督促落实相关部门或办事处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由城管办进行扣分。对“每周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每件分别扣1分、0.2分。
??????? 第五条? 双月一考,即每双月开展一次检查考核,总分60分,由区城管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共同实施,考核标准参照市里下达的城市管理工作标准,结合我区考核评分标准,每双月下旬开展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束时考核小组负责人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对考核结果现场签字确认后存档。“双月一考”成绩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将总得分与实际参与考核计分人数平均后折合得出。
??????? 第六条? 被国家、省、市确定为观摩、推广城市管理典型现场会或受到国家、省、市表彰的,分别给予10分、6分、4分的加分。
??????? 同一脏乱差点清理后出现“回潮”每月2次以上的扣3分,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经确认确属部门或办事处负主要责任的每次扣2分。
加分和扣分不在年底重复使用。
??????? 第七条? 每双月由城管办将考核成绩汇总,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良好,70分以上(含70分)的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总成绩排序后按照分类分组以简报形式在金宏网公布,同时在区广播电视站、李沧网站公布,九水路办事处考核只定档次,不进行排序。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档次,即为辖区城管执法中队的考核等次。每半年由区城管办对各职能部门、办事处、社区进行电话抽调考核,成绩计入全年绩效考核。
??????? 第八条? 实施考核奖励制度。区财政列支奖励基金,依据年终考核成绩,分等分级予以资金奖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具体负责同志在年底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在市政、园林、环卫三公司的经费中划出10%由城管办负责,根据双月考核成绩拨付,良好以上的足额拨付,基本合格的拨付50%,不合格的不予拨付。
??????? 第九条? 实施考核问责制度。一是考核成绩连续两次为不合格或全年考核成绩累计三次为不合格的,由区城管委主要领导对部门或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并建议区考核委确定该单位全年岗位目标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二是考核成绩连续两次为基本合格或全年考核成绩累计三次为基本合格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向城管委做出书面检查,并提出改进措施;三是同一脏乱差点清理后每月出现“回潮”现象2次以上的,在区电视台曝光,办事处、部门的分管领导向区城管委书面提出改进措施;四是对下拨的城市维护专项经费挪作他用的,区政府对单位主要责任领导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 第十条? 区政府督查室、区公共管理指挥中心,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抄告”区城管办处理,每月要专题通报一次城市管理工作,通报情况作为职能部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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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8年3月1起开始施行,至2011年3月1日终止。
(编辑: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