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机关作风,建设清新的从政文化”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督查情况
2月15日和18日,区“整治机关作风,建设清新的从政文化”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区60家重点单位作风整治活动(第一阶段)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区纪委、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党校、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办、区人事局、区建管局、区卫生局、区应急指挥中心、李村街道、虎山路街道、永清路街道、振华路街道、永安路街道等绝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制定并上报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有针对性地细化分解机关作风整治各阶段目标任务。按规定组织召开了本单位活动动员会,一把手亲自做动员,认真学习传达全区整治机关作风动员会议和王作安书记、傅明先区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调动了广大机关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但也有部分单位对活动重视不够,存在不按时制定上报活动方案,或者简单摘抄全区方案应付检查;不按时召开动员会,或者动员会走过场等问题,希望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在今后的活动中注意改进。
现将具体督查情况汇总如下:
第一督查组:
2月15日,督查了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计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总工会、区610办等8个单位。
2月18日,督查了李村街道、永安路街道、九水路街道、区残联等4个单位。
第二督查组:
2月15日,督查了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党校、区发改局、区人事局、区建管局、区审计局、区老龄办、区妇联、区三产办、兴华路街道、虎山路街道等12个单位。
第三督查组:
2月15日,督查了区直机关工委、区委企业工委、区委老干部局、区人大机关、区法院、区教体局、区外经局、区统计局、团区委、区城管执法局、浮山路街道、兴城路街道等12个单位。
第四督查组:
2月15日,督查了区委办、区政协机关、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文化局、区信访局、区工商联等7个单位。
2月18日,督查了区检察院、区农办、区东部办、永清路街道、楼山街道等5个单位。
第五督查组:
2月15日,督查了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局、区劳动局、区科技局、区人防办、区红十字会、区科协、区档案局、区应急指挥中心、湘潭路街道等10个单位。
2月18日,督查了区纪委、振华路街道2个单位。
(编辑:荆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