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13日在青岛市李沧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张惠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及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二○○九年工作回顾
2009年以来,区法院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审判执行工作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文化建设为动力,以科学管理为基础,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法院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内部参考》、《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对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创建未成年犯罪人前科封存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等创新工作经验做了深入报道。
(一)忠实履行职能,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
区法院立足服务“拥湾枢纽、生态商都”建设,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为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持续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0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214件,审执结5248件(含旧存),结案率100.65%,涉案标的额7.76亿元。
——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32件,审结332件532人,结案率100%。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和打击刑事犯罪,38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28人被判处缓刑、管制、单处罚金或免于刑事处分,做到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打造“铁案工程”,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实施量刑公开化,努力提高案件质量效率。
深化平安李沧建设,健全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一体化机制,与西大村社区等单位联合建立五处教育培训和劳动基地,将231人纳入社区矫正范围实行跟踪矫正,其中9人在矫正期间复学升学、139人找到了相对稳定的工作。完善涉少审判模式,建立诉前、审中、判后三位一体未成年人诉讼保障机制。创建未成年当事人司法救助制度,对特殊困境下的未成年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区法院成为省高院涉少审判定点联系单位。在全国范围内首推未成年犯罪人前科封存制度,对4名未成年犯实施前科封存,其中1人复学3人就业,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增勇做出批示,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妥善调处民事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149件,审结2185件(含旧存),结案率101.68%,调撤率68.79%。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审,建立调、审分离机制,健全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判前调解全过程调解工作体系。建立人民调解室,实现民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无缝隙对接。健全委托调解机制,委托妇联、工会、社区调处相关民事纠纷,进一步完善了民事“大调解”工作格局。
不断深化“法庭在社区,平安进万家”活动,以社区开庭、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为载体,为群众答疑解惑,扩大“法庭在社区”的影响力。选择典型案件进社区开庭10余次,邀请社区居民旁听庭审3次,在社区举办法制讲座3场,并积极开展法官调解进家庭活动,现场化解家庭矛盾,调处邻里纠纷,切实“帮群众解难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化解商事纠纷,大力倡导诚信经营理念。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987件,审结985件(含旧存),结案率99.80%,结案标的额4.18亿元。完善商事审判程序,将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贯穿于庭前程序、庭审程序、案件裁判、判后答疑各个环节,高效化解商事纠纷。不断深化“诚信防火墙”工程,通过诚信调解室、诚信审判庭建设,构建诚信审判体系。每月在《青岛财经日报》开办“诚信建设专栏”,刊登典型案例,探讨企业诚信建设,倡导诚信经营理念。
以前瞻性的司法理念,制定为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深入企业走访调研30余次,举办法律讲座5次,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切实“帮企业渡难关”。制定服务“两湾”战略的措施意见,召开涉湾企业及金融机构座谈会,解答法律疑问,以实际行动支持“两湾”战略实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得到区委、区人大主要领导的积极肯定。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举,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13件,审结413件(含旧存),结案率100%。拓宽收案渠道,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诉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探索行政争议化解模式,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14起案件经诉讼协调,当事人撤回起诉。积极参与区“两改”拆迁工作,对与拆迁有关的行政纠纷均进行了诉前协调,并深入进行调研分析,就拆迁工作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2份,促进“两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合力破解“执行难”。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25件,执结1325件,结案率100%,实际执结率73.79%,执行标的额3.22亿元。不断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执行公开机制,向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大众公开执行信息。建立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定期公开会商机制,及时征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完善执行联席会议工作模式,构建覆盖全辖区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以“执行110”为基础,在全国基层法院率先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创建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全天候快速反应、迅速行动。省高院常务副院长丁义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增勇予以批示,市中院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
在高效执行新收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执行积案清理工作。自我加压,将清积范围扩大至有执行可能的案件,发挥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优势,提前45天完成清理执行积案1787件的任务,执行标的额7810.7万元。
(二)强化审判管理,全面提高案件质量效率
深入开展“质量效率年”、“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按照“责权明确、配置科学、机制健全、运转有序”的原则,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机制,确保公正,关注民生,实现司法公平正义。
——完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司法公正。成立审判质量效率监督管理办公室,全面强化审判质量效率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法官绩效档案,严格绩效考评,落实案件评查、发改案件听证问责、案件讲评制度,有效地提高了案件质量。
实施“阳光司法”工程,落实审判公开机制,公开开庭、公开宣判,研发审判执行信息实时查询系统和滚动式通知公告发布系统,裁判结果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将案件审判执行的过程,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努力实现“看得见的公正”。
——建立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制定审判执行提速实施意见和加强审限管理实施意见,强化案件动态监控管理,对诉讼流程的各个环节,实施限时监控督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定《案件司法鉴定管理规程》,明确审判执行案件的鉴定、审计、评估、拍卖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确保规范高效运作。
创建速立、速审、速执机制,建立立案统筹集约工作模式,案件当日立案率达99%,实施民商事案件集中送达保全,平均送达天数5.7天,全面提高立案效率。严格案件流程管理和诉讼环节监控,缩短审判周期,杜绝超审限案件,全面提高审判效率。成立速执庭,全部新收执行案件均进入速执程序,以快速、简便的方式45天内执结,速执案件平均执行周期19天,全面提高执行效率。
——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实现司法便民利民。完善司法便民机制,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对特困主体减缓免诉讼费用65万余元。投资35万余元,实施立案大厅扩建改造,添置叫号机等便民设施,开通24小时咨询热线,设置立案综合服务台,为当事人提供全过程诉讼引导服务。建立涉诉信访预警联动机制,落实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强化信访稳控和信访值班,两会、国庆和十一运期间,未出现重大进京赴省信访事件。
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刑事、执行、信访救助制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设立专项司法救助基金,对于40多名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实施司法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三)加强素质建设,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入开展“素质建设年”、“文化建设年”活动,通过强化教育、注重引导、健全机制、有效监督,全面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弘扬正气,提升形象,打造一流法院队伍。区法院荣获“全省公正执法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9个部门获市级以上表彰,20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教育、权力观教育,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公平正义意识和民本意识。召开社会各界座谈会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队伍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从当事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要入手,解决群众观念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行专项整顿,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切实提升业务素质。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人员进行了交流调整,管理团队逐步实现年轻化、专业化。实施“人才工程”,全面加强业务培训,多层次、全方位进行业务学习交流,与中国海洋大学联合建立法律适用研究基地,每季度定期举办“法官论坛”,队伍的审判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切实保障司法廉洁。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市中院“三严六不”规定,制定李沧法院“十三条禁令”,全体法官与家属公开承诺共同恪守“五个严禁”规定。构建“自我、法院、家庭、社会”四位一体廉政监督管理体系,廉政监督实现全方位覆盖。建立廉政风险排查、评估、防控“三三制”防范体系,做到廉政风险防控与审判管理的有机融合,市中院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团结、创新、进取、廉洁”的文化氛围。深入挖掘、不断充实法院工作的文化内涵。聘请专业公司设计策划文化建设方案,投资40余万元实施法院整体文化建设。开展系列文化主题活动,书法、绘画、诗词创作得到新的发展,干警的作品多次被刊发。
(四)拓宽接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内外监督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将走向腐败,区法院强化“监督才是真正的支持”的意识,拓宽渠道、丰富形式,健全机制,打造“阳光下的审判”。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重大事项主动向区委请示汇报,积极参与区重点建设和重点工作,协调涉及我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诉讼案件10余件。聘请部分人大代表为廉政执法监督员,落实市、区人大代表定向联络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当面或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将人大代表的监督关口前移,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观摩执行。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全面落实人大监督。
——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对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1件民事案件,依法提起再审,认真审理并根据新出现的相关证据依法裁判。定期向区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聘请部分政协委员担任廉政执法监督员,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向案件当事人发放监督评议卡,设置评议箱,公布业务庭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司法民主,30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010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群众监督作用。
各位代表,2009年区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有赖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正确领导、严格监督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领导同志们的有力监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审判力量严重不足,制约和影响了法院长远发展,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与法院司法能力之间的矛盾亟待解决。二是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效率有待继续提高,个别案件在程序和实体上存在瑕疵。三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队伍的司法能力、司法作风,与日益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四是信息化建设水平与上级法院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二、二○一○年工作思路
2010年区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和“构建和谐司法、打造公信法院”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做到困难面前不退缩,成绩面前不骄傲,苦练内功谋创新,以优质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保障“一极两轴三区四带”战略布局全面推进,为我区打造“拥湾枢纽、生态商都”建设做出新贡献。
1、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全面建设学习型法院。狠抓法院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建带队建。深入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全体干警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和第一需要,把学习政治理论与学习业务、学习各种新知识结合起来,把学习与思考、创新结合起来,建立常态化“法官论坛”,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司法能力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2、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全面建设效能型法院。以党建促审判,将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加以谋划和推进。完善速立、速审、速执工作机制,健全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完善质量效率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实现审判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同步提高。强化审判体制机制保障,依法审理好调结构、促转变、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3、以转变司法作风为主线,全面建设和谐型法院。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完善便民措施,加强司法救助,改进信访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建设,建立健全民意沟通机制,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解在一审,纠纷解决在一审,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以更加优良的工作作风,以更加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以反腐倡廉为重心,全面建设廉洁型法院。狠抓廉政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公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教育,利用正反面典型案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廉政意识入脑入心。进一步落实“自我、法院、家庭、社会”四位一体廉政监督管理体系和“三三制”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做到审判工作与预防腐败同步推进。
5、以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全面建设规范化法院。狠抓法院基础建设,保障各项工作规范化运作。研究探索符合法院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全面强化审判管理,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公正、更加高效、更加和谐。健全行政管理制度,树立服务保障意识,全面实施信息化建设,逐步完成信息化审判庭、信息化调解室、信息化审判管理系统和信息化办公系统建设,服务和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高效、顺畅运转。
各位代表,2010年,区法院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夯实基础,创新机制,科学管理,扎实工作,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新李沧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