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为加快我区东部旧村改造项目推进,区民政局积极起草上报道路命名及起止点调整方案。
为适应我区东部旧村改造的顺利进行及经济发展需要,区民政局按照区东部开发办公室要求并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主动协调市民政局、区东部开发办公室进行实地勘察后,拟对我区东部5条道路分别以“涟水路”“定水路”“柏水路”“平川路”“常川路”进行命名,对巨峰路、秀峰路起止点进行调整,命名及调整方案已报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