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日前,市政府公布了青岛市第八批共15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区的李村基督教堂位列其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文物资源的抢救保护和青岛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保护工作,今年,市文物局启动了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遴选、申报工作。在各区市积极推荐的基础上,市文物局组织专业人员对部分推荐单位进行了实地核实,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和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房产置业集团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对各推荐单位进行研究、讨论,同时以书面的形式征求了相关区市政府和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等有关市直单位的意见,最终确定了15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作为第八批青岛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报请市政府审核公布。我区推荐的李村基督教堂位列其中,至此,我区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已达六处(包括:古城顶遗址、大枣园牌坊、李村华人监狱旧址、李村基督教堂、仙姑塔、明真观)。
【李村基督教堂简介】
李村基督教堂,又称滨河路基督教堂,位于李沧区滨河路1183号,占地面积669平方米,室内面积281平方米。1897年,德帝国主义强占胶澳后,德国基督教信义会(亦称路德会),派遣传教士昆祚等来青传教。1900年,昆祚和士谦二人在李村选定建堂基地,1904年,由德国传教士邵约翰来李村主持修建完成。教堂为德式建筑风格,砖混结构,石质楼梯,堂顶建有钟楼。在教堂后院另建有房屋多间,依此作为高等教会学堂,招收各地学生百余人住校学习,邵约翰任校长并兼任教会牧师。文革期间,该堂先后被新华书店和河北大队占用,后院学堂被拆,堂顶钟楼被毁。至1958年,教堂停止礼拜聚会。1983年由基督教会收回并维护、修缮,1984年恢复宗教活动,1985年开始作为崂山县“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的办公场所使用。李村基督教堂是岛城现存最早的教堂建筑,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建筑保存较为完好,现由青岛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管理使用。2002年8月该教堂被确定为李沧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