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悉: 根据3月1日起实施的《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我市将对机动车排气实施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自3月1日起,环保部门开始向符合条件的机动车发放环保合格标志。
环保合格标志的申领、检测地点分别是:以行驶证上的注册地点为准,市南区、市北区的车辆在青岛中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合肥路检测站(合肥路676号)申领,联系电话为88735189;四方区、李沧区及外地转入青岛的车辆在青岛市元顺机动车排气检测有限公司金水路检测站(金水路1797号)申领,联系电话为66877796;崂山区的车辆在青岛国鑫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沟崖社区检测站(崂山车管所南500米)申领,联系电话为87858788;城阳区的车辆在青岛国鑫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308国道检测站(308国道城阳段400号甲)申领,联系电话为84909277;黄岛区的车辆在青岛驾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斋堂岛街检测站(斋堂岛街111号)申领,联系电话为86910698。申领时间为周一至周四的上午8点半至中午12点,下午1点半至5点,周五的上午8点半至中午12点。五市的车辆申领及排气检测点由所在地环保部门另行通知。为避免扎堆申领,车主可按车辆注册的月份对应申领,如属往年12月份注册的,可以今年12月份去申领或检测,往年1、2月份注册的可于明年1、2月份到发放点申领。
机动车排气环保合格标志分为绿色和黄色两种,对排气污染物符合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国Ⅰ)以上(含国Ⅰ)的汽油车及符合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国Ⅱ)以上(含国Ⅱ)的柴油车发放绿色环保合格标志;对其他符合制造当时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发放黄色环保合格标志。标志发放不收取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