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 针对我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轮渡站等主要站场出租车拒载、宰客等市民深恶痛绝的问题,市交通委从昨日开始,在市内主要源头站点开展一次以严厉打击和查处出租车拒载、宰客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治理站场经营的出租车甩客、拒载等顽症问题。
本次整治活动,将严厉查处出租车拒载、甩客、宰客行为,规范站场出租车秩序;严厉查处和取缔主要站场及周边非法营运的黑车;查处驾驶员无服务资格证、不着装;出租车营运标识不全、车容卫生不达标行为;同时,协调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主要站场及周边拉客行为和有组织倒客团伙。
拒载上限罚款500元
依据《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对本次整治活动中被查处的违章一律按上限从重处罚。对查实拒载违章的驾驶员按《条例》规定的上限罚款500元,同时企业按规章制度扣罚200元,停车培训3天。对查实的中途甩客或故意绕道,不按规定收费,不按规定着装、不启用计价器的驾驶员按《条例》有关规定的上限处罚。对宰客数额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驾驶员按《条例》规定的上限罚款1000元,并吊销其服务资格证,三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
企业不达标收回经营权
对六个月内两次违章的驾驶员暂停其服务资格,进行一周以上的培训。对六个月内连续三次违章的驾驶员吊销其服务资格证,三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对违章严重、影响恶劣的驾驶员,收回服务资格证、取消营运资格,是车主的同时解除《管理服务合同》;车主私自雇用无服务资格证驾驶员的,由企业按《管理服务合同》对车主进行处罚。
对违章严重、影响恶劣的驾驶员,除吊销道路运输证和服务资格证,同时核减企业的特许经营数量;企业以拒载为重点的年度违章率超过车辆总数5%的,质量信誉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部分特许经营数量或收回特许经营权,办理相关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设立专用上下客站点
本次整治活动,市交通委将抽调人员充实到一线执法岗位,另外临时招聘20名保安员充实到四方、沧口火车站出租车管理第一线。凡进入主要站场的出租车必须按统一的管理标准从事经营活动。
同时,在火车站设立出租车护栏(隔离墩)、专用通道和上下客站点,将送客和接客通道分设,进入接客通道的出租车必须按序停放,按序发车,严禁挑客、拒载;现场管理人员对车辆实行统一调度,有车必供,禁止出租车在专用通道以外揽客。落实乘客监督卡制度,发车前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认真填写“乘客监督卡”(内容包括:出租车牌号、时间、地点、投诉电话等),交给乘客作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