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明示监控区引来热议
有市民认为社会探头缺乏监管社区 “电子眼”将联网派出所
日前,李沧区振华路街道办事处在辖区33个安装视频监控探头的社区出入口、广场等区域悬挂警示标牌,进行公开提示,此举一出立即引来了当地居民的热烈讨论;在此之前,北京曾出台地方法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公共场所设置“电子眼”,在设置了“电子眼”的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标识加以提醒……记者昨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我市的视频监控探头数量已经达到了5万余个,其中绝大多数属于社区、学校、超市、企事业单位等所有,目前还没有对社会探头实施“管制”的计划,但根据规划,公安机关将逐步整合符合条件的社会“电子眼”等技防设施,在技术条件成熟时将其联网于派出所。
明示监控区域引来热议
“挂牌公示是为增强视频监控系统的警示、防范作用,同时保护居民的个人权益不受侵犯,进一步提高技防设施的作用。”振华路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一方面向广大居民群众进行友情提示,提示大家注意自己在公共场所的行为,不要做出不文明举止,遵规守纪争作文明好市民;另一方面,也向违法犯罪分子宣告,一旦进入本区域实施犯罪活动,将会被全程录像,难逃法律制裁,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据悉,该街道办的此举一出,立即引来当地居民就视频监控是否会侵犯公民隐私的热议。有网民在本市某网站论坛发帖(编者:李沧在线论坛),尖锐地指出,“电子眼都装在大门口附近,贼人没几个大摇大摆走正道的吧,也就住小区的人整天在监控器下面来去匆匆地生活着,这算什么呀?”但更多的市民对生活在监控探头之下表达了一种两可的态度,“习惯就好了”、“很多‘电子眼’都是摆设品,没什么作用吧?”多个网民跟帖表达了上述观点。
全市“电子眼”超5万个
据市有关部门统计,我市目前的“电子眼”数量达到了5万余个,其中由公安机关掌控的约有3000个,其他的社会监控探头主要分布在学校、社区、餐饮娱乐场所、企事业单位等。随着奥帆赛的临近和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市掀起了社会治安技术防范的高潮,各社区、单位、公共设施纷纷上马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等技防手段,有些区市还采取了奖励、补贴的方式,鼓励社区、居民小区安装“电子眼”。
“除了金融单位、邮政系统的监控系统是强制到公安机关审核备案外,其他的社会监控都是自愿备案,根据现行法规,我们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监管。”市公安局科技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管制”监控探头的法规,有的只是关于施工质量的技术标准;如果居民觉得哪个公共场所的“电子眼”侵犯了他的隐私,需要打官司,目前只能“借助”于民法等法律。
社区探头将联网派出所
“说实话,目前视频监控探头的安装位置比较混乱,某些单位在楼宇外安装的‘电子眼’能轻易监控到‘管区’之外,加之个别操作人员的素质不高,这些‘电子眼’很有可能成为窥探公民隐私的工具。”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虽然有市民对越来越多的监控探头表示了不满,认为在镜头监视之下生活、工作的感觉并不好,但从其他国家和地区治安防控的经验来看,“电子眼”的利还是大于弊。
据悉,目前我市社区中的技术防范设施已经有了一定规模,不少社区、封闭小区都安装有一定数量的“电子眼”、周界红外报警探头。今后,公安机关将“借力”这一部分技防力量,打造派出所一级的区域监控报警服务中心,在技术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符合要求的社区、公共场所监控探头联网到派出所,以扩大警方的监测范围和对这些“电子眼”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