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6月11日,接群众举报,在李沧区金水路1127号出租房屋内,有人组织非法宗教活动。根据线索,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进行了详细调查,结果情况属实,并在公安李沧分局的配合下,将该场所进行依法取缔。
现场共有74名信教群众,都属外地来青岛的务工人员,年龄最大58岁,最小16岁,区民族宗教局工作人员,对现场信教群众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对我区合法宗教场所布局进行说明,对到合法宗教场所参加宗教生活作了疏导工作;对传道人进行了个别教育,经查,传道人李某,朝鲜族,男,37岁,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东北神学院毕业。
该非法点的取缔中,我区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发挥了较大作用,政府机关部门、街道、居委会联动运行默契、快捷。群众法规意识逐步提高,守法用法意识增强,对违法行为有高度的敏锐性、敏感性和责任感。该非法点从组织到开展活动,都受到了该点周边群众的“关注”,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反映情况,使该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随着我区宗教管理网络逐步完善,它已成为政府宗教部门重要的信息来源,是街、居及群众反映宗教社情、宗教动态的重要渠道,是宗教管理成员部门宗教信息共享的平台。此次对该非法点的取缔,在组织行动前,成员部门掌握情况比较一致,省去了情况介绍,工作动员环节,为取缔工作迅速快捷地进行打下较好基础。此次取缔非法宗教活动涉及到区机关、公安分局、街道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住地居委会等部门、单位、组织。由于各相关单位部门、组织,对宗教管理网络职责及工作预案掌握深透,所以在取缔工作行动中,部门、单位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衔叠适当、行动有序,是该项工作顺利完成的有力保障。
取缔擅自设立的宗教场所、打击不法宗教活动,是对不法宗教行为的震慑,也是对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信教群众的法规再教育,是政府“保护合法、打击非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决心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