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2007年6月29日,青岛电视台新闻60分栏目在18:30分左右报道李沧区石牛山路一企业“锅炉”发生爆炸。
看到报道后,质监李沧分局迅速行动,由陈崇文副局长带领局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由于报道的地址不详,李沧分局人员经多方打听,工作人员于当日晚19点找到了爆炸现场。当时该单位的厂门已锁,厂内空无一人,无法进入现场,在厂外只见到该单位厂房玻璃破碎,屋顶有一个洞。第二天上午8点,质监李沧分局人员再次赶到现场进行事故调查。
经查,发生爆炸的单位是青岛麦士威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是烟墩山路7号,该公司投产不到一个月,生产工业用腊。发生爆炸的是该单位用于搅拌原料用的反应釜而非锅炉。该反应釜没有压力,在常压下搅拌,不属特种设备。造成爆炸的原因是职工擅自改变操作规程,用空压机往反应釜加压,以加快出腊速度,由于压力过大,致使反应釜发生爆炸。在爆炸现场,看到该单位反应釜的上方保护层被炸飞,安置该反应釜车间的钢结构屋顶上的彩钢被炸出一个约6平方米的一个洞,车间里破碎了大小22块玻璃,但现场无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经质监李沧分局人员批评和安全教育,该公司领导明白了擅自向非承压类容器加压的严重性,并做出书面保证,保证反应釜常压工作状态,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坚决杜绝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