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在公交车上扒窃,到案后拒不承认自己犯罪事实。近日,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捕逮捕犯罪嫌疑人孙某。
孙某预谋盗窃后,在下班高峰期挤上公共汽车,趁被害人不注意拉开其背包,掏出钱包装入自己口袋。此过程恰被执行反扒任务的两名民警发现,在孙下车时将其抓获。被抓后,孙不得不掏出了刚刚到手的钱包。经被害人当场辨认及清点,钱包内有被害人身份证一张、现金人民币1842元。但孙某拒不承认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始终辩解说自己不知道怎么回事,记不清当天的事了,也不知道钱包怎么跑到自己口袋里的。
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虽孙某始终未作有罪供述,但现有两名反扒民警的证言证实了整个犯罪过程和抓获犯罪嫌疑人、缴获赃物的过程,有被害人的陈述证实自己的被盗情况,有缴获的被盗财物等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可以证实孙某涉嫌盗窃犯罪,结合其他情况,认为有逮捕必要,遂对孙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