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兴城路街道司法所在2007年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拓宽工作思路,采取新的工作方式:由过去的被动工作,转向主动深入社区、深入居民家中;由居民要求我们进行调解,转变为我们定期到社区排查隐患,化解矛盾纠纷。
具体做法:司法所长、助理每周拿出一到两个工作日到所属社区帮助工作,对于发现的矛盾隐患,采取和居委会成员共同到居民家中入户调解的方式,及时化解矛盾隐患,有效减少矛盾纠纷的形成。同时主动宣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使居民能够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有效的促进了邻里关系融洽以及和谐社区的建设,维护管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