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4月11日上午,我区 “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启动仪式举行。区人大副主任辛克琛,区政协副主席刘树梅,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许泽春,区卫生、发改、工商、药检、质检部门领导及餐饮单位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仪式由区卫生局局长李蕾同志主持。
我区在全市率先启动“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将进一步加强对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管,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卫生,有力的推动创建全国 “食品卫生最安全城市”工作,为2008年“奥帆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奠定良好基础。
启动仪式上,区卫生监督所所长王加青通报李沧区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方案,餐饮单位代表郝云东同志宣读“卫生监督公示”活动承诺书,市人大副主任辛克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辛主任指出: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广大餐饮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区餐饮卫生有了很大进步,卫生面貌得到显著改善,消费者安全就餐意识不断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目前餐饮卫生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公众卫生需求,餐饮单位诚信意识和自身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了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积极探索餐饮业卫生监督管理模式,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10个城市开展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试点工作。青岛市作为试点城市,我区也有幸成为青岛市试点区之一,这是市卫生行政部门对我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认可,也是对我区餐饮业管理工作的鞭策,我们应该珍惜这个机会,努力做好该项试点工作。
在餐饮单位实施“卫生监督公示”制度,是今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其目的是落实政务公开要求,保障群众食品消费的知情权,加强消费者、社会对餐饮单位的监管,提高全社会公共卫生素质,提高卫生意识,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为确保“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落实实处,区卫生部门及早动手,加强辖区内餐饮单位调查摸底工作,在争取餐饮单位和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李沧区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活动实施方案》,此项工作共分五个阶段,4月份选取大崂路、升平东路、夏庄路三条餐饮特色街启动卫生监督公示活动, 5--11月份,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区全面推行“卫生监督公示”工作。
活动开展后,区卫生部门统一制作并免费发放“食品卫生监督公示牌”,以三种标识区分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日常管理信誉状况,即用卡通化笑脸、平脸、苦脸分别作为信誉度识别标识,“笑脸标识”表示近期卫生监督日常管理食品安全信誉度优良。“平脸标识”(即无表情)表示近期卫生监督管理食品安全信誉度一般。“苦脸标识”表示近期卫生监督日常管理食品安全信誉度较差。消费者可以根据该店的“标识”,确认近期该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程度。
下一步,结合全市卫生工作精神,区卫生局将从五个方面加强食品安全整治,确保建立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一是进一步推进和深化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信誉度档案;二是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出台相关标准,进一步建立、完善餐饮业食品原料索证制度;三是建立餐饮业卫生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四是抓紧制订小餐饮单位许可的基本标准,从根本上解决小餐饮无证问题;五是在做好中小餐饮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集体食堂、配送餐单位等餐饮业食品安的关键环节。通过五项措施努力提高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建立餐饮消费环节诚信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