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7年12月4日在青岛市李沧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郭淑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李沧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欢迎各位同志和全区人民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李沧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李沧区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全体代表和全区人民的大力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紧贴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职权,我区的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一、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强化人大工作的党性原则
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适时提出工作的新思路和创新发展的新举措,保证了我区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的选举产生,欣逢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出,不仅凸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位置,同时为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常委会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工作定位,即:紧密联系我区人大工作实际,做到分析形势有新视野,研究情况有新见解,开展工作有新思路,解决问题有新办法。进一步树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朝气,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锐气,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豪气,与时俱进,努力把我区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常委会紧紧抓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这一目标,全方位提高社会各界对人大代表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提高人大代表对自身权利、义务、使命的认识;突出发挥其在人代会上提出高水平的议案和建议、在闭会期间高效能开展活动等方面的作用;帮助代表做到知情以传民意、知政以明大局、知责以尽本份;着力密切联系代表,指导代表活动,维护代表权利,提供保障服务,代表工作更加充满生机活力。常委会加强了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完善了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人事任免暂行办法、联系代表办法、贯彻青岛市市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暂行办法、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意见、“一府两院”部分案件进行备案审查的暂行规定、机关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等30多项制度,有力地推进了各方面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三)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区委于2004年召开了全区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区人大工作的意见》,就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意义、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常委会认真加以贯彻落实,正确处理了“六个方面”的关系,即:坚持党的领导和发挥人大作用的关系、服务中心工作和行使法定职权的关系、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的关系、继承好传统和开创新局面的关系、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和发挥常委会职能作用的关系、加强常委会建设和加强机关建设的关系。在工作中,自觉坚持和依靠区委的领导,积极主动听取区委的指导性意见,把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之中,增强了人大工作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坚持了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