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李沧区综治委《关于开展打击整治传销百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力争遏制传销活动反弹,有效实施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维护群众利益,努力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三个明显,三个基本”的目标,街道结合辖区实际,从六个方面积极开展打击整治传销百日集中行动:
(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坚决依法取缔三种传销行为。
(二)严厉打击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三)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农民等弱势群体参加传销的行为。
(四)全面清查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保管、住宿、经营培训场所等行为。
(五)严惩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
(六)严惩欺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严查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教育解救受骗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