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讯? 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思想改造,使社区矫正对象近快回归社会,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2007年4月19日,兴华路街道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联合集中社区矫正对象在兴华路派出所进行了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学习,通过学习,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自己的违法行为对自己、家庭、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明白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法律就是规范,在学习过程中,9名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笔记认真,在学习中,进行了深刻的反醒,认识到自己的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矫正对象决心重新做人,认真接受社会的改造。
(编辑:荆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