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站讯 2008年1月23日上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设和谐永清,永清路街道办事处请来了青岛市消防中心的肖教官,在办事处三楼会议室举办2008年防火宣传讲座。参加培训的有该辖区的社区居委会和机关干部。
??? 培训课上肖教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讲解了火灾引发的原因、向119报警的过程、遇火灾逃生的方法、灭火器等的使用方法。用一个个活生生的事例告诉大家火患就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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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这次讲课,通过讲座,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和居民的消防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更明白了日常生活中,应让消防意识伴随我们成长,关爱生命远离火灾,让惨剧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