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要求,经区人民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李沧区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