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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李沧区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7-06-26 10:01:29  来源 : 李沧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  进入论坛

李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李沧区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李沧区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李沧区二○○七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7年我区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李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抓牢“一条主线”,把握“两大机遇”,发扬“李沧精神”,全面实施“三大战略”,深化“三个突破”,持续推进“四个十”工程,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效率,为加快现代化青岛核心区域建设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继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完善并落实我区的工作规则,明确决策程序,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责任领导:张杰
责任单位:政府办、法制办、各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认真组织实施“十一五”规划,做好重点专项规划的实施工作,着力自主创新,加快推进发展。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责任领导:张杰、陈寿海、杨湧、赵晋宝
责任单位:发改局、工商分局、建管局、卫生局、文化局、药监分局
    3.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代建制”相关配套措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责任领导:张杰、杨湧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教体局
    4.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完善《李沧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研究落实相关的工作任务,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
责任领导:赵晋宝
责任单位:城市公共管理指挥中心
    5.加大政府采购的执行和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制度。
责任领导:张杰
责任单位:财政局

 
    6.加强财政监督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
责任领导:张杰
责任单位:财政局、人事局、监察局
    7.继续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进行许可审批,完善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建立健全与实施《行政许可法》配套的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法定期限实施行政许可。
责任领导:刘宝
责任单位:法制办
    8.继续完善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
责任领导:张杰、刘宝
责任单位:政府办、法制办
    9.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通过李沧在线网站,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年内完成政务公开内容的编制工作。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公众要求查阅的,应当及时予以提供,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探索建立网上新闻发布制度和信息公开共享制度。
责任领导:张杰
责任单位:政府办、区计算机中心
    10.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责任领导:张杰
责任单位:监察局
    三、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加快行政执法职责依法界定。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市政府办公厅的实施意见,在2007年6月底前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岗位,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确定具体执法责任。
责任领导:刘宝
责任单位:法制办

 
    12.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制度。及时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探索在李沧在线网站上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权限、执法责任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刘宝
责任单位:法制办
    1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研究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加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在绩效评估工作中的比重。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全区行政执法考核范围。
责任领导:刘宝
责任单位:法制办
    14.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对违反法定义务、行政执法绩效较差的单位、个人,要及时予以处理,着重解决执法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同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奖励机制。
责任领导:张杰、刘宝
责任单位:监察局、人事局、财政局、法制办
    四、加强信访工作,健全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
    15.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信访条例》。认真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途径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责任领导:赵晋宝
责任单位:信访局
    16.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化解社会矛盾。完善预防、排查、调处、预警、信息报送等制度,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责任领导:赵晋宝
责任单位:司法局
    17.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积极引导和推动律师、“123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化解矛盾提供法律服务。
责任领导:赵晋宝
责任单位:司法局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8.认真贯彻执行《李沧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报送备案,接受备案的政府法制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责任领导:刘宝
责任单位:法制办
    19.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打响“民声复议”专业服务品牌,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效结合的新机制。
责任领导:刘宝
责任单位:法制办
    20.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时效,准确、及时、公正地办结案件,年内完成受理20件案件的任务。
责任领导:刘宝
责任单位:法制办
    21.创新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对各项行政行为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有效地实施。政府法制机构应当采取不定期抽查与定期巡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
责任领导:张杰、刘宝
责任单位:法制办、人事局、监察局
    22.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复议决定以及其他重大行政行为的备案制度。
责任领导:刘宝
责任单位:法制办
    六、强化领导,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保障和落实机制
    23.继续开展宣传学习培训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继续实行区级领导学法日制度,组织本年度区政府依法行政讲座。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新出台的、直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责任领导:张杰、赵晋宝、刘宝
责任单位:政府办、法制办、司法局
    24.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定期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及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政府法制机构应真正承担起组织协调、分类指导、推动落实、跟踪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
责任领导:刘宝
责任单位:法制办
(编辑:荆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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