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07年度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07年我区城市防汛工作,确保全区安全度汛,根据市政府对防汛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现对今年防汛工作进行部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李沧区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 傅明先 区政府代区长
副总指挥:
赵晋宝 区政府副区长
张可宗 区人武部部长
王建珂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波 区建管局局长
成 员 : 胡乐常 区发改局局长
甄孝刚 区教体局局长
柳 凯 区财政局局长
任建之 区民政局局长
李 蕾 区卫生局局长
于兴德 区农办主任
丁海涛 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其温 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李梓铭 公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人
郭秀林 区建管局副局长 区公共管理指挥中心主任
冯越欣 公安李沧分局局长
吴伟华 李沧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军英 工商李沧分局局长
王林科 规划李沧分局局长
朱国堂 国土李沧分局局长
葛福宏 环保李沧分局局长
潘 华 崂山气象局副局长
韩川德 李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丹丹 虎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 杰 浮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 杰 永清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姜可新 振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学青 永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可爱 兴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单 伟 兴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牛 楼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介彬 湘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润强 九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地点在区公共管理指挥中心(区政府一号楼二楼)。昼夜值班电话:87898110(6706) 传真:87899110
二、几点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政治高度,切实把防汛工作作为汛期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高标准,严要求,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放在首位,不能有丝毫懈怠。对汛情及可能发生的险情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物质准备,确保汛期不发生大的问题,确保防汛抢险及时有力。
2、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对险工险段、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辖区内河道、桥梁、道路、排水设施进行检查清障;对危房、建筑工地等防汛隐患进行排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3、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防汛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现场查看,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要足量安排抢险人员、物资和机械工具,密切注意汛情发展,一但出现险情,能够及时调动人力、物力采取行动。遇有汛情险情,各单位要及时向区公共管理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及时向防汛指挥部领导报告。
4、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区防汛指挥部与相关单位签订《李沧区防汛责任状》,各单位要切实按照《责任状》要求,做好防汛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决不能推诿、扯皮。对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编辑:荆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