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06〕39号)精神,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在我区的实施,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深入贯彻落实《纲要》提出的“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和目标。通过推动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通过实施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工程,增加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我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区,早日建成现代化青岛市核心区域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到202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型城区建设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通过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逐步建立起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公民具备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二)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行动稳步推进,全民科技意识明显增强,公众科学素养显著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经常参加各项科技活动。居民科学素质水平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三)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显著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四)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日益壮大,科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初步建成科技创新型城区。
二、实施四大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结合国家实施的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将科学教育贯穿于学龄前至高中的各个阶段,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在科学教育中的作用。
——提高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水平和质量。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优化学校布局,提高中小学办学水平,加强规范化学校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科学教育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开展课外、校外科技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要常年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健身行动”等系列科普活动,办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要宣传科学发展观,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扩大未成年人的科学视野,培育未成年人的创造意识,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组织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对未成年人的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协会和科技工作者的优势和作用。
——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开展面向家庭成员,尤其是母亲的科学教育,提高母亲的科学素质。
——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要大力开发和传播优秀科普作品,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结合城市公益设施布局和建设,配套完善青少年活动设施和场所。“十一五”期间要实现每个街道都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健全区级少年宫、科技类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践基地等,加强以上设施和场所的科学教育功能。发挥社区教育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中的作用。
(二)城区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把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宣传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对劳动者的科技教育培训进行专门的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合作。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
——大力提高企业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在企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推动企业科学管理、技术创新及产品开发能力的提高。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
——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加快培养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
——加强各级教育培训网络建设,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鼓励多渠道投资兴办职业教育。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为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机会和途径。围绕城市化进程的要求,建立面向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开展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使新增劳动力普遍接受劳动预备制培训。
——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和完善面向市民的终身教育体系。通过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大学、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机构和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建设学习型社区。加强针对老龄人口的科普教育宣传,老年大学开设科普课程,加强老年人活动中心、星光之家等老年服务设施的科普功能。
(三)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培训教育规划的重要内容。各级机关的学习培训制度应体现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应把包括科技教育在内的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考核指标中。
——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教育与培训。各级组织、宣传、科技、人事等部门分层次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科技素质列入培训计划。区委党校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区、街道每年举办两次面向领导干部的高新技术讲座。组织公务员参与区组织的各类科普活动。编辑出版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读物。电视台和区政府网站开办有关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栏目和节目。
——强化机关文化科技建设,提高机关整体文化科技素质水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学习型机关,增强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大力推进电子政务,推进政府绿色消费,建立资源节约体系,创建机关品牌。
三、实施四项基础工程,增加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开展中小学文化技术学校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按照国家要求,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教师到师范院校进行科学教育专业培训,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
——建立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推动科学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动员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
——建设科学教育与培训志愿者队伍。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和科普讲师团,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积极倡导中小学聘请著名科学家、工程师、学者担任校外科技辅导员。
——加强科学教育教材的完善及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提高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教材质量,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的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和国内外优秀作品的引进。通过科普、科技、教育、传媒界的有效合作,引进国内外优秀作品,借鉴国际先进创作理念和方法,促进我区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建立全区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集成国内外现有科普图书、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以及图片、科普志愿者等各类科普信息,建成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积极开展文化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搞好街道、社区基层服务点和数字图书馆建设。
——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征集和推介活动,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区有线电视台要有固定的科技科普栏目,建立区级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形成我区独具特色的科技传播媒体。
——提高宣传媒体对于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结合公众关注的重大事件,宣传媒体要加强科学宣传与普及,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制定科普设施的发展规划、建设标准、认定办法和管理办法,规范科普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发展基层科普设施。将科普场馆、设施纳入城区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以区科技馆和图书馆为核心,加快区、街、社区三级科普设施、科普场所体系和图书馆体系建设。在街道社区改造并建设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
——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增强科技馆、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增强社区科普设施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落实科普场馆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优惠措施。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科普场馆。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和行业协会要建立行业性的科技展厅。
——发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加快建设各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并落实所有科普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对公众定期免费或优惠开放。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团体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和生产车间。
四、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纲要》顺利实施
(一)完善政策法规
制定我区有关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不断补充调整现有政策。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结合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细则,制定我区的加强科学技术普及的办法或意见。
——制定鼓励和吸引境内外机构、个人独资或合作兴办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机构的政策。
——制定表彰和奖励政策。
(二)加大经费投入
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为《纲要》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切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有关规定,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根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并将科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纲要》的顺利实施。
——落实各相关部门实施经费。各相关部门根据《纲要实施意见》落实的具体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
——鼓励捐赠,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认真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和相关实施办法,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抓好队伍建设
健全基层科协组织,培养专业化人才,发掘兼职人才,建立志愿者队伍,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各街道科协要有相应的专兼职人员,保障科普工作的实施。街道建立科协组织。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外资企业及其他科技工作者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都应建立科协组织,更好地发挥科技人员在科技进步和创新中的作用。
——建立有效机制和相应激励措施,发挥科技专家参与科学教育、传播普及科学前沿知识的专长,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研究生和离退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李沧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纲要》的实施工作。
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牵头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推动工作的具体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附:李沧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李沧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 宝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董 军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陈兴泉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汉鹏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武宗开 区科协主席
矫学荣 区科技局局长
成 员:赵德森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俊鹏 区委宣传部主任科员
栾兴春 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杨增远 区党校副校长
李景先 区发改局副书记
李旭东 区教体局副局长
牛瑞光 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董佩嫣 区人事局副局长
马克彦 区财政局副局长
宫象本 区科技局副局长
纪家涛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树彬 区建管局党委副书记
杨新民 区司法局副局长
钱宗武 区文化局助理调研员
张 伟 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方修赏 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吕继钢 区农办副主任
魏立江 区有线台台长
牟 明 区总工会副主席
魏 华 团区委副书记
隋 红 区妇联主任科员
刘忠刚 区科协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协,武宗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刘忠刚 电话:87621952
(青李沧政发〔2007〕77号 )
(编辑:荆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