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区开展“消防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现就在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平安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目标,将消防平安创建活动作为深化“平安李沧”建设的重要体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格局总要求,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通过消防平安创建活动,利用三年的时间,逐步建立起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基本达到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政府高度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单位、社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进行,全区抗御火灾事故能力明显增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扎实推进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二、 创建内容和标准
(一)“消防平安”李沧
1、火灾形势稳定。全区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9以内。
2、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消防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书》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委成员办公会,研究解决消防重要问题。政府督查室对消防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3、实行部门消防工作分工负责制。各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明确,建立健全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公安、消防、安监、教体、卫生、发改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逐级签订消防责任书,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适时部署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达到火灾隐患“减少存量、不增新量”。同时建立完善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挂牌督办、整改责任制等长效机制。辖区无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
5、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每年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及学习义务、学历和职业教育内容。深化消防宣传“四进”工作(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区有线电视台开设消防专栏;全面推行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完成400名。
6、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建立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完善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7、加强基层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消防监督管理体系,落实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制度。每个公安派出所要建立消防工作室,并设立专(兼)职消防监督员。消防大队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安派出所对“九小场所”及社区的监督管理底数清、情况明,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到位,辅导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开展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到位,对责任区单位消防监督检查率、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率达到100%。
(二)“消防平安”街道
1、火灾形势稳定。管区内不发生死亡人员的火灾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2、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健全完善。街道办事处是本管区消防平安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消防工作部署、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健全落实。
3、消防监督工作职责落实。公安派出所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警务工作室内容,并建立治安、消防联防的工作机制。
(三)“消防平安”社区
认真落实《山东省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按照“五个一”的要求,达到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处宣传阵地、有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有一支义务(志愿)消防队、有一套灭火设备器材、有一份《居民防火公约》,30%以上家庭配有灭火器,不发生火灾事故。
(四)“消防平安”单位
社会单位实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分别达到《山东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建设标准》、《山东省“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建设标准》、《山东省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建设标准》要求。在商场、宾馆、医院病房楼、寄宿制学校宿舍及公共娱乐场所推行推闩式疏散门。人员密集场所做到消防设施齐全有效、疏散通道畅通、疏散指示标志醒目、员工接受消防培训到位,消防安全“两个能力”落实,并达到“三会”(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
三、 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李沧”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要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量化细化建设标准,并通过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形式,广泛发动部署,精心组织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资金投入,督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消防平安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典型引路,扎实推进。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在社区和各类社会单位的各个层面,依照创建工作标准,培育示范样板,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到整体推进,全面发展,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消防平安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典型经验和消防法律法规及防火灭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平安创建氛围。
(三)落实目标,加强考核,严格奖惩。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考核,强力推进,每年都要组织一次达标验收。对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隐患消除不及时,导致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青李沧政发〔2007〕61号)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编辑:荆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