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李沧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的领导,维护公平的税收环境,促进财源经济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李沧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附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傅明先 区政府代理区长
副组长:张 杰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陈寿海 区政府副区长
杨 湧 区政府副区长
赵晋宝 区政府副区长
刘 宝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建珂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乐常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柳 凯 区财政局局长
刘 波 区建管局局长
崔 作 区外经局局长
王恕民 区文化局局长
李 蕾 区卫生局局长
徐 东 李沧国税局局长
任希魏 市地税局李沧分局局长
王军英 市工商局李沧分局局长
王林科 市规划局李沧分局局长
冯越欣 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局长
吴伟华 市交警李沧大队大队长
朱国堂 市国土资源局李沧分局局长
袁青华 市房产交易中心李沧交易处处长
孔大川 市区公路管理处处长
韩川德 李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丹丹 虎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 杰 浮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 杰 永清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姜可新 振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学青 永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可爱 兴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单 伟 兴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牛 楼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介斌 湘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润强 九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张 杰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柳 凯 区财政局局长
副主任: 王建珂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波 区建管局局长
成 员: 于正民 李沧国税局副局长
宋 勇 市地税局李沧分局副局长
赵梅香 市工商局李沧分局注册局局长
肖志斌 市规划局李沧分局调研员
赵彦青 市国土资源局李沧分局副局长
于永梅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在厚 区财政局助理调研员
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沧国税局胡志江、地税李沧分局李伟东、市工商局李沧分局刘洁、区财政局王立德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区财政局为综合治税日常工作牵头单位,联系人:王立德;电话:87612642(内线8242)。
青李沧政发〔2007〕59号
附:李沧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李沧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内综合治税全面工作,跟踪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督促企业缴纳各项税款;督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纳税的企业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缴纳各项税款。
(二)加大工作力度,突破“零资源”招商。
(三)摸清辖区内企业用地、房屋出租具体情况;协助税务部门征税。
(四)建立税源监控网络,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进行监控,设专人报送涉税信息。
二、李沧国税局主要职责
(一)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加大增值税征管力度。
(二)及时征缴房地产企业所得税。
(三)及时反馈涉税信息使用情况。
三、地税李沧分局主要职责
(一)对房地产企业税收进行一体化管理,全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税收代征工作。
(二)监控全区重点项目税收缴纳情况,及时征缴各项税款。
(三)对列入综合治税重点的房地产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加强对“零资源”招商企业、货物运输企业的税收征管。
(五)及时反馈涉税信息使用情况。
四、工商李沧分局主要职责
(一)为房地产企业、“零资源”招商企业及时办理工商注册。
(二)协助地税局加强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
(三)发放营业执照时,督促企业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四)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新办企业经营场所资料,企业登记、注销、变更营业执照资料及工商年检情况。
五、国土李沧分局主要职责
(一)提供辖区内土地储备情况;土地招标15日前拟中标企业基本情况。
(二)配合税务部门查询国有土地使用权信息。
六、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综合治税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筹备综合治税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二)对各成员单位综合治税工作进行考核。
(三)代征财政投资项目税收。
(四)对综合治税成员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和反馈。
七、区建管局主要职责
(一)对旧城(村)改造项目严格控管,督促企业缴纳各项税款。
(二)提供辖区内项目开工许可证发放情况。
(三)提供房地产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包括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新开工面积。
(四)提供辖区内施工企业名单、办公和施工地点等信息。
八、规划李沧分局主要职责
提供辖区内房地产、建筑施工项目规划、审批(备案)等资料。
九、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及时报送涉税信息。各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紧密配合,加强领导,切实抓好综合治税各项工作,维护好税收征管秩序。
(编辑:荆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