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李沧区创业基金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推动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树立就业新观念,拓宽就业渠道,更好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区政府决定设立李沧区创业基金。
基金主要面向“4045”失业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为失业人员创业搭建平台,扶持、鼓励大龄失业人员通过市场选择创业项目,在政府的扶持下实现创业,实现就业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双促进、双推动。“创业基金专户”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管理,统一支付,由区财政投入50万元作为基金启动资金,其余资金允许通过社会捐献和其他融资方式取得。
各部门、单位要关心支持基金的运作,积极推动基金的融资、运作,将创业基金落实到实处,鼓励、引导和支持失业人员创业,努力形成“想创业、敢创业、创大业”的浓厚社会氛围,实现就业工作和经济发展的双增长、双促进,切实推动李沧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编辑:尹兆磊)